乡村振兴要适应城乡人口流动与格局的动态变化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彭建强 字号:【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乡人口流动加剧,201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2017年城镇化率达58.52%。同时,我们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双轮驱动,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我国工农城乡关系明显改善,城乡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但是,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困扰。主要是:城乡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未来城乡体系(城镇和农村数量、规模、布局等)演变不确定性问题,从而造成投资建设上的“两难选择”,也出现一些被动和“失误”。在城镇一头,多表现为城镇建设跟不上城镇发展(人口增加)需要,结果是在城镇规划建设、特别是市政工程建设上出现反复和“折腾”;在农村一头,则是容易出现对农村未来发展预测定位不准确,建设投资决策不科学,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例如,伴随着农村人口流失特别是部分农村的“空心化”,农村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错配现象问题凸显,扶贫开发、村庄建设也出现一些“花冤枉钱”现象。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流动和城乡格局动态变化的过程中,由此面临不确定性和“两难选择”。

  如今推进乡村振兴,同样面临这一问题。特别是在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新形势下,如果把握和处理不好,或许这种不确定性和两难选择更为突出。为此,需要从理论方面澄清认识,从实践方面创新方法。

  在理论上要澄清认识,要明确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联动、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一方面要认识到,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的主流还是从农村向城镇流动,不管是异地城镇化还是就近就地城镇化,城镇化(即使是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县城、重点镇)仍是吸纳农村人口、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出路。从城乡体系布局的演变来看,城镇发展规划相对清晰,而农村的规划发展则有不确定性。通过新型城镇化吸纳农村人口、化解“三农”问题,减轻农村建设的任务和压力,也是协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推进人口城镇化,决不能轻视推进乡村振兴,不能像有些人认为应等到城镇化基本完成、城乡人口流动相对稳定以后再搞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长期推进的过程,特别是我国村庄的演变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是对于那些长远来说可能要消亡的农村,也并不能完全排斥农村建设,因为它仍然可能还要存续发展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期间它仍然承载着相当的人口,村里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仍需要保障、改善和提升。而且,如果没有农村的发展,农民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得不到一定的积累和提升,这些人可能也根本实现不了向城镇的转移和融入,也影响到人口城镇化的质量。更不用说,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即使城镇化完成以后,仍会有相当多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推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已成为现代化“下半场”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四化”同步发展亟须补齐的短板。

  在实践上要创新方法,力争提高城乡建设特别是农村建设的预见性、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尽量少走弯路和避免投资建设的“浪费”。首先要在城乡体系布局规划上加强顶层设计。在科学分析预测的基础上,从全国大局、从不同区域和不同层级,通过上下互动、整体与局部对接,统筹规划(总体和各区域)未来城乡格局(特别是人口分布),力争给各地城乡建设以前瞻性指导。科学规划城乡体系和布局,特别是农村布局,找准乡村建设的空间定位。其次要科学、准确地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并根据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按照发展思路的不同,把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强调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要通过有针对性的科学规划和准确定位,有效推进不同类型的村庄发展。其中,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相对容易规划其发展。较为复杂的是集聚提升类,包括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特别是其中数量庞大的“一般村庄”,未来还可能面临多元分化。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强化产业支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要科学规划其远期和近期发展,有步骤、分阶段推进,特别是要有顺序地实施村庄建设工程,防止随意、无序上项目造成不可逆的被动积累和“失误叠加”。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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