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寨村 村民自治第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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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广西南宁乘车北行4个半小时,抵达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宜州,从宜州再乘车沿崎岖小路行驶一个多小时,便抵达位于两座山峰中间的合寨村。这里三县交界,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还叫合寨大队的合寨村,是隶属于宜州的一个壮族村寨。

  38年前,这个村寨诞生了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与包产到户、乡镇企业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这一创造的历史背景正是包产到户推行全国,人民公社日渐式微。

  1979年,分田到户的合寨大队(现称合寨村)由于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社会事务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管理一度出现涣散状态,出现了“六多一少”现象(赌博多、盗窃多、滥砍滥伐多、唱痞山歌多、放浪荡牛马的多、搞封建迷信的多、管事的人少),社会问题凸显,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村民逐渐开始了自发的组织管理。

  “争水”催生联防队

  秋播季节,村民顶着烈日,三三两两弯着腰在田里插秧。由于上游几百米远有一个水库,这里的大部分农田都可以种上两季稻。

  也正是这个建于人民公社时期、恩泽十几个村庄的水库,催生了“第一村委会”的前身——治安联防队。

  曾任合寨村村委会主任的韦向生说,分田到户以后,由于乱砍滥伐,水库蓄水量开始下降。上下游的村庄经常为水争执,甚至引发械斗。一些上游缺水的村民,多次扒开口子,引水灌田,把处在下游、不安全的村民气得直跳脚。

  1979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原三岔大队(合寨村的前身)3队长韦文林找来大村、新村、肯塄、乾浪4个小队队长及15名队“干部”开会,商议如何维护水库和村庄治安。

  “听说城里人成立了治安联防队,昼夜巡逻,我们也可以搞一个。”

  “人多势众,4个村组成治安联防,哪个村子再遇到抢水,大家就一起动手。”

  当过小学教师的蒙顶堂提议,“如果本地人勾结外地人来偷盗或者赌博的,要禁止。”

  “对,听说其他地方还有拐卖妇女的,我们要防止。”

  “马牛糟蹋庄稼要找主家问罪。”

  这次会后,十几个人成立了一支义务联防队,由韦建仁当主任,蒙国祥、韦文金、张现行、蒙国芬为副主任。还起草了一份治安《民约》,将禁赌、防盗、打拐等6条治安规定写了进去。

  10天后,在新村球场的晒谷坪上,4村治安联防大队正式成立。

  4个村129户,每家来一个户主,约120多人,韦向生说,每人自备5块钱和1斤米,自带板凳和碗筷,由韦文金当场宣读治安《民约》,各户代表逐条讨论,足足讨论两个多钟头,最后由各户派代表按下手印。

  没过几天,夜里发生的“护水行动”令联防队名声大震。“合寨村有12个自然屯,一个屯成立一个夜间巡逻队,几个屯又成立一个治安联防队。”韦向生说,联防队日夜巡逻,盘查生人。大家还约定,每天半夜三四点,安排人到村子里转。

  “第一村”之争

  5人合抱的大樟树下,蒙光新、蒙有顺等20多位壮族农民,组织村民选举产生了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

  “前几个月大家积极性很高,但联防队既没人管理也没有报酬。久而久之,队员开始推托了。”韦向生回忆说。

  1980年实行土地承包后,生产队名存实亡,村内乱砍滥伐,赌博闹事,偷鸡摸狗的事情渐多,“村前有条河,外村的人总是到河边对洗衣服的妇女唱下流歌,破坏家庭团结,影响很不好。”

  时任三岔大队书记的蒙宝亮找到果地屯的蒙光新,“屯子那么大,光靠联防队不行,得有个正式的组织才好管事。”

  这个组织可以管治安的事情,也可以管其他事。比如修路、吃水、集体林场分红,还有一些家庭纠纷也需要有人调解。蒙宝亮说。

  叫什么名儿呢?当过小学教师的蒙光新说,过去队有队委会,校有校委会,机关有工委会,“我们成立一个社员委员会吧。”

  “生产队都没有了,还叫‘社员’干什么?”有人质疑。

  “就叫村民委员会!”蒙光新说。

  1980年1月8日中午,果地屯在村口的球场上举行了村委会成立大会,“全屯800多人,500多人到会。”韦向生回忆说。

  蒙光新在会上宣布了14条村民公约:一是禁止乱砍伐,二是严禁赌博,三是严禁乱放牛羊,四是禁止唱痞山歌……

  村民一致举手同意,签字盖章。

  当天夜里,全屯老小在球场聚餐。饭前,每个户主领到一张白纸,无记名投票,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按照得票顺序,蒙光新被推选为果地屯村委会主任,另选出一个副主任和3个委员,分别管账目会计和出纳等。“被选出来的‘干部’没有报酬,纯粹是为村里人服务。”韦向生说。

  当地的《宜州市志》记载了此次会议:1980年1月8日,果地屯建立村民委员会,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

  此后,三岔大队的12个屯纷纷效仿,建起了村委会。韦向生说,隔壁的果作屯,还偶然地搞了一次“差额选举”。

  1980年2月5日,在屯口一棵5人合抱的大樟树下,85位村民代表开会选举了村委会。

  “果作屯有6个生产队,开始计划每个队选1人加入村委会。”韦向生说,代表们选出6个人,却发现村委会只需要1个主任、2个副主任,1个出纳和1个会计5个人。于是,只好再次从6人中选出5个干部。

  一次巧合,促成了一次差额选举。这次会上,果作生产队原队长韦焕能被选为首任村主任,细心的他,将盖有村民印章和红手印的“村规民约”保存了下来。

  不曾想,这张信笺就成了中国首个村委会建立的佐证。

  1999年底,韦焕能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村委会主任”被邀请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

  果地村民认为,最早的村委会明明是他们成立的,果作则反驳他们拿不出依据。最后,蒙光新站出来说:“果作果地都属于合寨村,以后就说第一个村委会是合寨村的好了。”

  此事方才平息。

  重回“村公所”

  历史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最早成立村委会的广西,成为最早撤掉村委会的地方,进而引发全国的“撤委建所”潮。

  1987年,连任两届村主任的韦焕能,被换了一个名称:村长。原来的村委会被改作村公所。

  1985年11月,柳州地区的融水县在285个自然村组建村委会的同时,把33个村委会改建为村公所,行使乡镇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领导各村工作。村公所干部由乡镇政府任命,属集体性质的合同干部,基本上脱产工作,由国家发工资。紧接着,广西其他地方纷纷“撤委建所”。

  曾在乡镇工作多年的宜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股股长蓝建恒认为,“撤委建所”,事出有因。改革开放以后,乡镇干部任务十分繁重,组织整顿、结构调整、“三提五统”、财税入库、土地延包、社会稳定、司法调解、教育投入、文化建设、优抚助残、计划生育……加上许多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乡镇干部整天忙得团团转。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任务下来,无论合理与否,乡镇干部必须落实,而村民却不好“管”了。

  蓝建恒说,“村民不理那么多,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就拒绝执行。”

  面对巨大的压力,部分乡镇干部开始抱怨:乡镇在村民自治中失去了对乡村的控制能力,农民指挥不动,任务无法完成。

  “村公所的干部像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韦焕能说。

  上级的许多任务不合实际,比如有的山区不适合种水稻,上级却下达了粮食产量的任务,种不种?种了明摆着叫农民吃亏,激起干群矛盾。无奈之下,谎报数字,应付差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而不是村公所。不管村公所和村委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还是村委会改村公所,都在变相剥夺村民的自治权利。

  时任广西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韦永华同样看到了这一问题,1994年,民政厅向自治区党委和人大提交《关于撤销村公所改设村民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建议撤销村公所、改设村委会,减少管理层级,减轻群众负担,使村民开展村民自治。

  1994年,在民政厅的建议下,广西开始撤销村公所,恢复村委会。但仍有少数地区在村委会和村公所之间徘徊。

  “当时有两种意见,一是主张撤委建所,二是坚持搞村委会”,蓝建恒说。

  坚持搞村公所的认为村委会“不听话”,一些政策规定的税收费用收不上来,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不下去,村公所可以行政化管理,有利于政府工作。

  坚持搞村委会的人认为,村公所是国民党政府时期的称呼,设村公所等于倒退60年,而且村公所只服从上头的命令,而村委会就可以按农村实际办事。

  在蓝建恒看来,广西的这些争论,正是当时全国范围内关于要不要村委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领导”还是“指导”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激烈辩论的缩影。

  1996年3月,在广西民政厅多次督促下,柳州地区撤掉村公所。当年底,广西共建立和恢复村委会14800多个,长达9年的村公所历史在广西结束。其他各省也陆续将村公所改为办事处,或直接撤销,恢复了村委会。

  村民自治兜了一大圈,又回到了村委会基层民主的道路。

  走过38年自治路

  “村规民约就是好,村上无赌又无盗。公共事业有人管,各种纠纷变得少。白天生产搞四化,晚上得睡安然觉。”这首群众编唱的山歌,是合寨村民对当时开展自治的真实写照。在村民委员会的管理下,村里偷牛盗马、乱砍林木等现象绝迹,邻里和谐,社会风气明显改善,修路、通电、建码头、造林等村级公共事务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村民自治展现出独特魅力。

  韦向生说:“我们能真正在自治中发展,靠的是‘议事会’和‘明白墙’。”

  “议事会”即“村民代表会议”,是1982年成立的,由村民代表推选曾担任乡村干部的有威望的老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员以及部分现任村干部组成。村里重大事情必须通过“议事会”讨论研究。作出的决定,经村民会议通过后才提交村委会办理。“议事会”每个季度开一次,30多年来从未间断过。

  2003年,合寨村集体林场因管理不善,出现了“只砍不种”的现象。当时,合寨村村委会提出:将林场卖给个人,用拍卖所得资金为各屯修路。“议事会”对此进行讨论时,多数人表示反对,认为林场是集体财产,不能轻易放弃,而应收归村委会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让全村人得到长久的利益。最后,村委会执行了“议事会”的决定,如今,合寨村1850亩的集体林场每年为村里创收10多万元。

  每年初,合寨村的村民总会汇集到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争相观看最新公布的“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专栏墙报。

  合寨村的村委会允许村民按程序查看村里的账目,要求村干部如实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委会还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性问题,村里重大建设项目定时向村民公开。

  合寨村委会设立的村务公开专栏,密密麻麻占了几个墙面,内容包括财务公开、村民自治事务公开、协助上级的政务公开、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等。群众称之为“明白墙”。村民蒙胜同表示:“我最关心村里面的财务开支,每一笔开支,都可以在‘明白墙’上看得到。”

  这些年来,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寨村解决了村里用电、用水、校舍修建、硬化道路、水渠、安装闭路电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村民之间有小矛盾小纠纷的,再不会像早些年一样“用嘴巴和刀棍解决”,而是主动地找村委会调解。

  (本刊记者陈丽娜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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