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推行,开启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全新时代,短短几年取得了空前成功。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改革由农村延伸至城市,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农村改革试验区就诞生于那个改革热情高涨的年代。改革就是要走前人没走过的路,但路在哪、怎么走,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观念和利益的冲突,如何化解矛盾、达成广泛共识,也需要在探索中寻求答案。既要坚持改革,又要少走弯路,我们党找到了试点试验这个好办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农村改革的航程,1982-1986年,中央连续发出5个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有效调整了农村生产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但是,农村改革毕竟刚刚起步,农村经济体制仍处在艰难的转变时期。促进新体制的成长,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改变旧体制下形成的利益结构,需要攻克各种各样的制度堡垒;同时,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还需要不断破解意想不到的各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改革既要顺应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积极推动;又要注意避免社会震荡,稳步前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1987年中共中央出台了五号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首次提出“有计划地建立改革试验区”,并在当时的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设立试验区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局部地区的超前探索,为深化农村全局改革探路;二是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加以规范,为中央制定有关政策或法规提供依据。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国务院陆续批准建立了30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了20多个主题上百项任务的试验,取得了一大批重要成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农业部会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10年正式启动了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首批安排了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6大制度建设,开展改革试验。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浪潮在全国迅速涌起。在中央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中,农村改革既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基础支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对需要通过试点试验慎重稳妥推进的重大改革任务作出了全面安排。2014年7月,第二批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申报工作启动,新增5个方面共19项试验任务。
截至2017年底,中央先后批准了57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共有涉及50余项试验内容,84项成果对68件省部级以上文件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参考作用。实践证明,设立农村改革试验区是我们探索改革路径的有效方法。一是为改革探索了路子。作为农村改革的先行区,试验区创造了许多“最早”:最早提出建立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最早开始探索山地流转办法,最早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等。这些“最早”的创新,起到了为全局改革投石问路的作用。二是为发展注入了活力。如安徽宿州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贵州毕节探索涉农建设性资金“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等做法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发挥了典型引路的重要作用,为在面上推广改革成果提供了生动实践。三是为决策提供了参考。广东清远市等地开展承包地“先互换、再确权”,创新了农村土地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体制机制,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供了清远经验。浙江温州市等多数地区建立了股权证书管理制度、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落实了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探索了农村集体资产明晰产权和运营管理的规范路径。辽宁海城市等地建立行政村党总支、村民小组党支部,夯实了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四是培养造就了一批改革人才。依托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个平台,从中央到地方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不但怀有强烈的改革精神,同时能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到现在,很多同志仍然活跃在农政农经舞台上,贡献着智慧和力量,使得那种推动农村改革的精神得到延续,并不断强化。在农村改革波澜壮阔的图景当中,农村改革试验区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刊记者许雪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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