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快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陕西省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这是防止欠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通知》明确规定,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协议,明确各方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责任。对于已开工在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数额,按月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到按协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欠薪问题事关民生,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党中央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求各地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等违法行为。绝大多数问题在各级政府的一再监督下得到了解决,但每年仍有农民工欠薪引发的“花样讨薪事件”发生。
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对防止欠薪欠债进行源头控制,可以大大减少老赖跑路的风险。这是农民工保证金制度的有效补充,为农民工提供了兜底保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是个好办法。但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怎么提取,如何保障专用账户足额到位,如何做到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有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这是好事,但是如何把好事办好,不是设立专用账户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需要各种配套措施跟进,诸如按照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失信惩戒”,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属于恶意欠薪,触犯了法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当依法严惩等。
(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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