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总目标之一,近日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更是把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具体化。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名片,也是亿万农民美好生活的物质载体和精神归属,打造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科学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内容。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几个关键点。
做好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乡村生活环境改善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下,农村地区的新建房屋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农民建房的随意性和自发性引起乡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村庄布局有其历史性和自然性。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民习惯以自然院落的形式分散居住,房屋建设选址随意,布局混乱。相对于城镇,农村规划投入偏少且缺乏前瞻性,形成了村民住宅“满天星”式的分布格局。二是村庄管理者和村民的规划意识和能力有限。一些农村地区的道路铺设、房屋建设、休闲娱乐场所建设风格迥异、标准不一,公共空间被侵占、违规搭建、村道狭窄、建筑风貌杂乱等问题层出不穷,使得很多乡村“只建设,不美丽”,远远达不到宜居标准。三是规划设计单一。一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成对民房的翻新、翻建,于是造成“有钱的盖房子,没钱的刷房子”“有钱的搞大拆大建,没钱的搞村容整洁”,千村一面,僵化教条。对于村庄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重要景观节点设计等的规划较为欠缺。
破解村庄建设无序散乱的问题,要科学引导、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其一,科学制定村庄规划。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设计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明确生产、生活、服务各区块的布局与建设规模,做好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村庄建设布点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等,引导村庄建设有序进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其二,统一实施建设标准。要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房屋建设的协调管理,统一开展建筑物外观风貌验收,科学规划道路、水电、通讯、卫生间、停车场、休闲场所、商业区等配套设施。县域整体规划要有所侧重,明确重点乡村和一般乡村、重点功能区和辅助功能区,做到功能完善、布局优化、分工明晰、宜农宜居。其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对于处在城乡结合部的近郊乡村,应利用相对丰富的公共资源和服务,打造中心村,改造自然村,抓好乡镇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和绿色农业,对接城市人口需求。对于处在偏远地区的纯农业乡村,应依据自身地理和人文特点挖掘特色,分类规划,分层推进,如革命老区可以依靠红色资源开发红色乡村旅游,生态环境美誉度高的乡村可以依靠绿色资源打造生态有机品牌等,通过分类推进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灵活多样、“一村一品”。
打造特色产业,构筑经济基础
从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生活品质普遍高于城市是现代化美丽乡村的特点,而乡村生活品质的基础在于坚实的产业。然而,从我国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乡村产业链条不够完整。大多数乡村存在产业单一、产业环节少等问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约了乡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例如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镇,虽然通过对煤炭塌陷地整治美化,打造生态湿地公园,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名气和口碑,也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参观游览,但是从文化产业发展角度看还存在不小差距:文化产品不够丰富,品牌价值挖掘不够,产品营销渠道较为单一,景区缺乏特色的配套餐馆、酒店以及其他休闲设施,附加经济效益较低。另一方面,乡村产业的产品服务缺乏创新。农村产业与现代科技结合不够,转型提质难度大。由于科技和人才力量十分薄弱,以及现代经营理念和创新意识缺乏,导致农村产业化程度低,产品生产主要依靠传统经验,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不强,如一些村庄建设的采摘园,存在果子质量不高、销路不好等问题。对于以发展文化、旅游为主的乡村,相关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消费者参与程度低,观光型的较多、参与型的较少,活动内容单一,缺乏互动,影响经济效益。
破解美丽乡村产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应从延伸产业链条,创新产品服务入手。一方面,要注重农业由第一产业向全产业链的延伸,强调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壮大传统种养殖业,同时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由县乡政府引导,村级组织主导,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充分挖掘美丽乡村的内在价值。另一方面,加强科技支撑,引入现代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美丽乡村产品服务质量。以田园综合体建设为载体,创新发展模式,将农业、文化、旅游、社区连接起来,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利用乡村的山水资源、林田湖草、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打通城市资源流向农村、城市经济辐射农村的通道。在创新农业产品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利用村社能人的带头作用,积极借助返乡创业者的创业创新热情,形成建设美丽乡村产业基础的多方合力。
凝聚乡愁记忆,凸显人文内涵
凝聚乡愁,传承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中尤为重要的内容。乡村最值得珍惜的资源就是它的文化印记,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最应该倚重的优势。长期以来,我们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更多关注外在的美化,忽略了精神人文层面上的美化和历史的传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错误观念的影响,“旧的就是不好的,乡土的就是落后的”,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时,往往贪新求洋,忽视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很多农村将极具地方风格的房屋拆除之后,在原址上建起了和城市一样的楼房,且不说质量如何、是否有浪费,这些毫无特色的火柴盒建筑,对乡村景观的破坏是难以弥补的。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出于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国家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但个别地区由于认识不准、操作不当和监管不力等问题,为了获得建设用地指标,盲目扩大对农村传统民宅的拆除和宅基地复垦的范围,忽略了对具有历史价值建筑物的保护,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破解美丽乡村建设中历史传承流失的问题,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生态牌”,美丽乡村建设应该围绕着历史人文景观、民族风俗习惯等独特资源做文章,在坚守中求新求变,做到“既见新村又见乡音,既见新貌又留古韵”。德国在进行乡村建设时,非常注重对传统的保护。走在进行过村庄革新的乡镇街道上,处处能够看到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建筑,这些建筑虽然大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而进行过翻修,但建筑风格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模样。即使是新建的建筑,也被要求在外观上与周边的传统建筑保持统一的风格。德国南部的巴伐利亚州,始终坚持在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传统,村庄传统的风貌被保留下来,这在当时被认为是落后的做法,但现在成了资源优势,传统建筑吸引了全世界的游客来这里度假。巴伐利亚州有1300万人口,而在2013年接待的外地游客就超过3000万人,以人均居住3天计算,游客的住宿费一年就可以为巴伐利亚州政府提供约10亿欧元的税收,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显现无遗。
转变生活方式,践行绿色发展
推进农民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不仅可以倒逼生产方式绿色化发展,而且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但是不可否认,目前在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时也存在一定的困境。一是农民对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农村地区教育不发达,人们的环保意识相对欠缺,开展绿色生活行动较少。二是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尽管党和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高度重视, 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其根源在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我国县级以下没有相应的环保机构,制度和法律不完善,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低。最后,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绿色产品供给严重不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增加,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机制,导致绿色产品市场鱼目混珠,难分真假;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绿色产品的生产成本高,售价高,市场推广难度较大。
破解乡村绿色生活方式难以推广的问题,需要从思想、制度、市场等方面多管齐下。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绿色服装、提倡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居住、普及绿色出行、发展绿色旅游。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积极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发面向全民的绿色生活APP,让农民随时随地了解绿色生活方式的相关政策法规。让农民充分认识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性,加强自律,自觉养成绿色生活、勤俭节约好习惯。二是要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和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职责和义务,例如2016年环境保护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应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地区特色,因地制宜制定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还应建立起使广大农民自觉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制度激励,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例如20世纪70年代韩国的“新村运动”,政府通过引导性的奖补政策,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规范绿色消费市场。消费作为生活方式的一大领域,规范消费市场对农民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变意义重大。应制定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加强绿色产品的标识管理,规范绿色产品的销售来源和渠道,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对绿色产品价格的监测和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引导农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邹一南: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张焕:北京城市学院城市建设学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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