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牧民获得最大收益的有效渠道,是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兴安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总面积5.9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5万,其中农村牧区人口110万,占全盟总人口的66.7%,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比例较高。在多年的农牧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广大农牧民与当地农牧业龙头企业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有着天然的独特优势。当前,兴安盟从当地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对策几个方面对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探索,以推动农牧民与龙头企业真正建立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民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现状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对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提出了“内蒙古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兴安盟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不断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步伐,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模式,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已从单一的供收合同关系,逐渐发展到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模式,有效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推动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提高了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其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发展现代农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盟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比例由2013年的73%提高到100%。
一是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盟规模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2户,占全部22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5%。2017年,全盟认定和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合作社74家、家庭农牧场213家。全盟社有企业达到34个。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通过发展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自主经营网站、直营店和开发特色产品等方式,建立农畜产品流通网络,不断提升农资流通服务能力,农资流通逐步畅通,全盟已发展供销社电子商务企业3个、设立供销社自主经营网站4个、入驻第三方运营平台(网店)4个、直营店1个、微店1个、微信公众平台6个,农村电商服务站60个,经营本土特色产品1000多种。
二是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兴安盟切实把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推广了“股份合作型、订单合作型、流转合作型、服务合作型、用工合作型、经营合作型”6种模式,培育了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带动和促进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完善。
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随着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龙头企业、农牧民的认识不断提高,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工作的形势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主体规模小、实力弱。龙头企业作为利益联结的主体,总体规模偏小,抗风险和创新能力不足,带动农牧户的增收能力相对较差。
二是合约双方较缺诚信、履约难。由于诚信意识淡薄,有些企业和农牧户虽然签订了合作协议或订单合同,但个别企业存在失信或压价收购等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现象。一些企业没有充分考虑基地建设,导致企业原料供应与农牧民原料销售脱节。
三是品牌建设意识差、力度小。部分企业对于品牌效应认识不到位,未能详细掌握品牌效应与产品销量的正比关系,加之广告宣传、驰名商标申报、产品专营店开设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致使品牌建设依然停步在计划中。
四是合作社管理松散、运行乱。由于合作社成立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少数合作社“唯利是图”,主要以争取项目资金为主,管理松散,组织带动农牧民的作用不明显,多数合作社名存实亡,起不到联结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作用。
五是融资贷款渠道少、风险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规模小、利润低,对金融机构没有吸引力,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有的经营主体只能依靠民间借贷,融资成本较高。
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主要对策
做深做精兴安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离不开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三者要形成发展合力、实现合作共赢,就必须建立完善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起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创新融资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实践证明,贷款难、融资难是制约农牧业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资金瓶颈,兴安盟应认真研究政策,进一步创新抵押模式和金融产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盟旗两级农投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政府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的形式,获取银行贷款支持,并将贷款支持投入龙头企业,解决经营良好、风险较小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社资金不足问题。对于政府投入的项目资金,不无偿直接投放给企业,可由政府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租赁给龙头企业经营或将资产与企业合作入股,租金利润为老百姓分红。整合项目资金,抓住和用好允许国贫旗县整合使用项目资金的机遇,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研究制定管用的奖补扶持政策,在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贷款融资、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扶持,扶持成长领军企业,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实行动产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扩展抵质押品范围,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提供条件;对额度大以及大项目的农户资金需求,创新“合作社联保”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姻”贷款品种,破解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理顺合作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合作组织管理体制,该由农牧业部门管的要交由农牧业部门管,该由供销部门管理的继续归供销部门管。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牧民合作组织的有关政策,尤其是落实好2017年兴安盟出台的关于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持续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提质、增效和扩面。规范家庭农牧场的认定管理。尽早完成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家庭农牧场经营情况统计和监测,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发挥规模化、标准化带动作用。规范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对经济人队伍要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就业培训等资源,针对龙头企业和农牧民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养和壮大一批懂生产、会经营的专业化经纪人队伍。
三是发展电子商务,搭建市场外销平台。利用兴安盟现有相对成型的企业网络平台,依托“互联网+”,探索建立“电商平台+展示直销中心+零售体验店”的绿色农畜产品展示、体验和销售新模式,集中打造一个兴安盟农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并与各大型网站相连接。继续组织开展好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和博览会,同时积极组织建立区域销售实体店,做到线上线下销售同时运行。区域销售实体店即是兴安盟农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区域集散中心,又是该区域的销售中心,即要负责日常的线上线下销售又负责参加在各自区域内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参展成本。建立推动电子商务工作奖补基金,作为推动重点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电子商务的杠杆资金,对外销效益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奖补,激发各层面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全国各大媒体,重点加大对盟内各大较有市场知名度的品牌农畜产品宣传推广,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树立品牌品质形象,不断增强竞争力,助推其实现外销“走出去”,努力将兴安盟打造成全国人民的“大厨房”。
(作者系中共兴安盟委党校政治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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