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匹配。应在“整合”“撬动”和“开源”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整合”,就是要发挥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从源头抓起,在中央和省级层面清理、整合、规范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撬动”,就是要通过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振兴。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步建成,进一步释放这项创新的红利,必须牢记“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者“够得着”。“开源”,就是要在公共财政资金之外,拓宽其他政府性资金筹集渠道。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止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前提下,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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