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对家庭农场的赢利能力却有负面影响,可能是导致新型经营主体认证率低的主要原因。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多元化推动农产品认证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尤其重点关注家庭农场的价格传导机制,找出阻碍家庭农场通过认证提高收益的原因。此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生态可持续生产仍有提升空间,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在化肥、农药、农膜等方面的投入较多,相比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这方面的投入最多。应对这个问题,应贯彻落实国家现有政策法规,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绿色生产方式的重视程度,对不同地区的污染问题,给予不同程度的重视,控制和减少东部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药、化肥、农膜等方面的投入。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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