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市 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 从筑牢基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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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富锦市耕地面积570万亩,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十二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被农业部确定为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现已完成划定和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功能区建设。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凝聚功能区划定合力

  多年来,富锦市把建设功能区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和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压紧压实到职能部门和乡镇,细化分工、上下同心、步调一致。二是机制保障有力。建立领导小组办公会和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打破职能条块,协同配合作战,在调取土地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等涉密数据与图纸时,一律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用随调。三是经费保障有力。市政府列出3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功能区划定工作。

  立足全局,统筹兼顾,明确功能区划定规程

  富锦市把功能区划定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同相关规划相结合,确保一次划定、长期有效。一是精确研判划定面积。近三年水稻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230万亩,远期开发目标为360万亩,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将划定面积暂定为210万亩,占现有水田面积的91%。二是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主要坚持五项标准:一要土地基础条件好,必须是两年以上成熟水田、500亩连片、四至清楚、土地平整、地力稳定;二要生态环境优良,土壤酸碱度适宜,周边无污染源;三要基础设施配套,必须是集中育秧基地、催芽车间、农机合作社、灌区等辐射区域;四要面积相对稳定,不因经营者变化而改种其他作物;五要耕地性质恒定,一经划定,长期稳定、只增不减。三是严格执行划定规程。依据部里试点要求,制定下发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收集整理资料、确定目标范围、开展图上作业、修订完善划定图、组织实施划定工作、区块编号和标示”规范。对集体土地,依据卫星定位图和确权登记数据在电子地图上作业,由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确认,有异议的到现场指界;对国有土地直接进行实测。

  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确保功能区划定实效

  一是确定试点乡镇。以锦山镇为试点,先行做出乡镇功能区划定样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作为蓝本指导全市划定工作。二是突出资源共享。由相关部门提供基本农田、土地二调、良种补贴、集体土地确权等数据以及各类规划,在节约成本的同时,避免划定范围与国防、水利、建设、交通等用地交叉重合,确保划定工作扎实可靠。三是巩固扩大成果。经细致工作,确定功能区面积近223万亩,包括904个连片区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公司制作功能区矢量图和数据库;同步编制《富锦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分年度明确建设任务和内容,现已进入建设阶段。力争通过五年建设,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稳定提升综合产能,构建起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供给侧改革在三江平原大地向纵深发展。

  (本刊记者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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