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皖北大地上春风拂面,麦浪滚滚。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凤阳小岗村,下麦田,进农家,感慨当年,重温改革。此情此景给全党全国人民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农村改革不停步。
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释放被束缚的生产力,到勾画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新蓝图,从新常态下的提质增效到现代农业的推进,从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从回乡创业的全面开花到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年来,是改革推动了农业生产力不断解放,农民权利不断提升,农村稳定基石不断夯实。
深化农村改革,是新时期三农发展的必然选择。回首十八大以来的农村改革发展轨迹,新一轮改革大潮涌起,我们取得的每一项成绩、我们的每一次阔步前行,无不来自于改革的推动,无不功成于改革的创造。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
“我想再建六个大棚,投资一百多万。现在政策明朗了,我也敢投资了,接下来我可以拿经营权去抵押贷款。”陕西杨凌五泉镇农士达合作社负责人汤新国说。而同在五泉镇的农民汤战峰在家里的五亩承包地确权颁证之后,将土地全部流转给汤新国的合作社,带着全家人进城务工了。为什么这么放心地“转身”?汤战峰盘算:“退一万步说,万一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家了还有这个地。”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出台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给了他们这种底气。
汤新国和汤战峰的故事发生在全国已经流转的4.7亿亩土地上。从2013年底的3.4亿亩到2016年底的4.7亿亩,只用了3年,目前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1/3。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大约有7100万,占2.3亿承包农户的30%。而这4.7亿亩土地流入了280多万个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手中。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已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
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意见》才出,而试点早已先行。
2015年7月8日,当领到安徽省土地确权第一证后,曾是1978年“大包干”带头人、如今年近80岁的小岗村村民关友江动情地说:“当年我们搞‘大包干’,只是有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次确权颁证,承包地不仅有了‘户口’,还有了‘身份证’,农民有了一份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小岗村在这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示范试点中再领风骚。“土地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确权给我们吃了永远的定心丸。”“这家伙管用,凭证可以抵押贷款,可以搞土地流转、入股,拿租金,分红利,真是这一辈子碰到的最大好事。”七嘴八舌,道出了农民的心声。
从一枝独秀到全面推开,农业部循序渐进、逐步扩大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从2013年的105个县试点,到2014年开始3个整省试点,再到2015年、2016年、2017年不断扩大整省试点,目前整省试点省份已达28个。截至2017年3月底,全国2628个县、3.2万个乡镇、52.5万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确权面积9.4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73%。
为了趁热打铁,乘势而上,加快试点工作进度,今年3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研判工作形势、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确保各地按时保质完成中央交办的工作任务。
确权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让经营权活起来才是目标。
为推动确权红利不断释放,2016年农业部选择14个县(市)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应用试点,在推进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路径。
珠三角地区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上海松江探索引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统一整理后再发包给有经营能力农户的家庭农场制;湖北沙洋探索农户承包权不变、协商交换经营权,小块并大块,实行“按户连片”耕种制;四川崇州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农户、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服务组织共同经营的“农业共营制”;河南商水、山东济宁探索土地经营权主体不变,农户通过市场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全托管、半托管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等,这些都是“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改革加快放活了土地经营权,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
“三权分置”的有序实施离不开健全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2016年6月,农业部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指导各地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20个省份初步建立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制度。各地共建立了近2万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价格信息、政策咨询等土地流转服务。目前,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从“摁手印”到“红证书”,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权能不断丰富,土地的活力被进一步激发出来。预计到2020年,“三权分置”相关改革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从“人人无份”到“折股到人”
2016年,武汉市蔡甸区被湖北省确定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首批整体改革试点单位。蔡甸区大集街曾铁岭村股东陈斌说:“以前村办企业经营的是好是坏与我无关,现在不同了,希望企业越办越红火,这样我的荷包也就‘暖和’了。”改革前,村集体资产是“镜中花,水中月”,农民看得见却摸不着。改革后,村集体资产变成了农民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成了越来越多农民的“压箱底儿宝贝”。
在全国各地,像陈斌所在的村子一样拥有村办企业等集体资产的村集体不在少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呼声在具有经营性资产的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中日益高涨。
然而顶层设计非一日之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安排在2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16年,在总结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意见》。2017年,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
总体部署已定,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分类改革。重点推进,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才是这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
改革先要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已开展的29个试点县(市、区)中,有13个县(市、区)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其他县(市、区)主要在试点村进行。河南济源市承留镇花石村村民聂济东说,“自己确实没想到,清产核资能查出800多万元集体资产,如今集体家底清楚了,我们群众心里亮堂了”。
量化股权、界定身份,是此次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各试点县(市、区)先后开展了确认成员身份工作,有20个试点县(市、区)出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福建闽侯县对50种人员身份确认问题作出原则规定,提出已经享受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的在编在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再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黑龙江方正县67个村全部完成集体成员确认工作,占村民总数的93.2%。安徽天长市有138个村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共确认成员42.05万人。
改革不是“一股了之”“吃光分净”。如何将“蛋糕”做大,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17年6月,农业部在四川温江召开的试点工作交流座谈会上,各地纷纷交出了“答卷”。有的地方利用集体土地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比如贵州六盘水的“三变”改革;有的地方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比如江苏苏州吴中区的农房合作社;有的地方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比如青海泽库县发展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生态畜牧业等等。资产租赁型、企业股份型、农业开发型、生产服务型、联合发展型……全面开花,异彩纷呈,试点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趟出了路子。
农民获得感的增强,离不开权利和收入的增加。
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不仅有占有、收益权,还有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各试点县(市、区)均开展了占有权、收益权试点。有1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了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试点。还有9个试点县(市、区)探索开展了抵押权、担保权试点。四川成都温江区出台了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的具体办法,2/3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收益分红,办理股权抵押融资2宗、20万元,继承15宗。
“分红”逐渐成为农村的热点话题。2015年,广东佛山南海区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可支配收入73.37亿元,其中用于股份分红40.62亿元,分红比例达55.36%,78万名社员股东人均分红517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苏州市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全市村均集体收入超过80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万元,其中财产性收入占到1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7:1。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虽小,增长空间和潜力却很大。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6.7万个村和6万个村民小组完成改革,量化资产8528亿元,累计股金分红2840亿元。改革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组织培训,部署试点,督查调研,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农业部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凝聚起了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这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仗,已经实现良好开局。
“40年前包干到户,40年后折股到人。”40年前实现农民的“土地梦”,40年后满足农民的“分红梦”,农村改革由土地延伸到经营性资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集体经济迸发出更大的优越性。
从“各自为战”到农业“航母”
今年5月15日,上午9点29分,“当……”随着一声激越的铜锣声响起,江苏省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农业类公司——苏垦农发正式登陆上证A股市场。开盘后,蜂拥而来的资本迅速将股价推高。通过股份制、公司制改造,传统农垦释放了市场竞争的活力。
从“农建四师”到成立公司,再到股份制改造,借力资本上市,苏垦农发一路走来颇为不易。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下发后全国农垦系统首家上市公司,我们从苏垦农发的成功中窥见了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一直以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