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力争在2020年试点结束以前,原则上以县(市、区)或垦区为单位,在全国建设、运营100个农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在小镇内,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优势特色明显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将小镇培育成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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