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安徽省农委始终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等关键领域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安徽是全国首批3个整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之一,从2014年开始,分三个批次有序推进,去年底基本完成整省推进试点任务,比中央要求提前1年。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县、乡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县乡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指挥,行政村“两委”全员参与。在实施步骤上,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三批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在工作推动上,组织开展攻坚年活动,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试点工作操作方案,制定了确权技术标准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具体规定,并逐级开展大规模培训;在责任落实上,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制度,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月包市督查,省农委处级干部每月包县督查,县乡领导干部划片包干到乡村,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完成确权面积8057.1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5.9%;颁证农户1215.9万户,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98.1%,初步建立“以图管地”的信息化数据库。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重大创新。安徽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一是开展确权成果质量提升行动。省级检查验收后,针对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回头看”督查活动,对照各地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完善提高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确保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抓实县级数据库建设,确保各地入库数据完整、符合国家要求,同步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纠错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不断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抵押贷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6年底,全省1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抵押贷款余额36483.5万元。三是研究制定“三权分置”实施意见。从安徽实际出发,制定《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目前已以省两办名义印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省农委从2013年开始,在黄山、安庆、马鞍山等地选择若干乡村开展这项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部署,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确定在16个市、71个县选择80个村实施股改试点工作。改革的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出台了试点指导意见,建立了股改工作台账,完善了督查考核机制,不断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了改革试点任务年底如期完成。80个试点村共量化集体资产9.41亿元,22.15万名社员成为个人股东,有39055名股东成员获得1422.1万元分红,人均分红364.1元。二是抓好天长市国家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天长市是安徽省唯一一个国家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市、区),改革的方向是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有效实现形式,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一年来,省农委不断强化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帮扶,完善试点内容,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试点有序推进。目前,天长市15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42.63万人成为股东。三是制定政策文件。按照农业部部署,今年以来,省农委认真谋划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扩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目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