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头戏。但由于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救助范围宽,仍还存在着较多困难和问题。其中以农村低保较为显著,还是有很多人在钻低保的“空子”。
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在评定低保对象时不按程序办事,参加评议的部分群众代表素质不高,导致低保对象确定不公,群众不满。加上部分村干部怕得罪人,就采用平均分配或轮流坐庄方式来确定低保,严重违背了低保的政策设计初衷。另一方面,有的低保对象认为享受低保就像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也不愿退出。也有的认为只要没有工作、年老或生病等就应该吃低保,把家庭成员的责任义务推向社会、推向政府,认为吃不到低保是政府工作人员不执行上面的政策,有意设卡,甚至不惜采取上访的手段。
因此,低保不能“终身制”,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要先行保障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的“三无”对象和“特困户”。而对于低保边缘户要把好审核关。对家庭收入的核实,要制定比较公平、科学的量化标准。
要将农村低保的审核、审批坚持在村、乡镇申请公示和民政局审批后乡镇长期公示基础上,推行低保户挂牌制度。既要公示评议确定的低保对象户、人口及其家庭基本状况,又要公示农村低保政策,让农民群众明确国家低保政策的目的、意义、内容,申请低保对象的标准、条件。
要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关系保”“人情保”的,发现一个,取消一个。要通过举报箱、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掌握低保工作动态,做到低保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要在宣传低保政策上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栏、会议、下乡入户、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低保政策,宣传低保对象创业成功、脱离低保的典型。通过宣传要让群众明白低保是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要随着家庭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并非是低保终身制。
(山东省惠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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