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机制决定,但农业结构调整必须发挥好政府作用。政府不推动,片面追求农产品数量的发展方式还将持续下去。然而,政府部门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上。只要能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这三条底线,没必要过于细致地去干预农业产业结构。与之相应,农业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充分体现出优质优价原则的核心地位。比如,在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同时,可以根据质量差别适度拉开档次。在重金属污染和地下水消耗过度等不适宜生产地区,停止托市收购政策。这些地方的农产品,政府要积极推动品牌建设,设定严格标准,并重新调整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为其提供不同方向的科技支撑。总之,要把提升农业供给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让支撑农业生产的技术体系和政策措施,整体转向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的轨道上来。(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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