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袋子吗?大袋三角,小袋两角。”这是许多超市收银员面对结账顾客的“开场白”;“要一个”,也是许多顾客自然而然的回答。2008年,国务院发布“限塑令”: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实施迄今已逾9年,“限塑”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执行效率呈逐年递减的式微之势,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快递和外卖业的井喷式发展,更为塑料袋的大行其道辟出新的天地。“限塑令”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执行困局,已经到了值得关注和亟待破解的关键节点。
从超市到集贸市场,从商场到药店,凡有商品零售的场所都能随处可见人们手提塑料袋的身影。也许是契合了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塑料袋一经面世便展现出简单方便的市场优势。农贸市场摊主坦言,“市场内经营户都免费提供塑料袋,如果我不免费提供,恐怕没有顾客登门了”;超市在践行“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政策规定的同时,却意外辟出了新的生财之道,有超市仅靠售卖塑料袋就年赚上千万元,“限塑令”催生了“卖塑令”;对于消费者,省却了携袋挎篮的出行麻烦,拥有了拎起来就走的购物便利,谁还会在意由此引发的“白色污染”。正是这种你我两便、两厢情愿的不谋而合,促成了“限塑令”难以奏效的市场环境。
有需求未必就合理。塑料袋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充满潜在和长久的负面危害。一次性塑料袋的主要化学成分是聚乙烯、聚丙烯和聚苯乙烯,是热塑型的高分子材料,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用以包裹食物,有害物质将会溶解到食物中,人体摄取后有致癌风险;填埋处理,其有害物质有可能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得不到降解,对土壤危害长久;焚烧处理,其生成的二噁英更会对人体构成伤害。由此解读,落实“禁塑令”不失为维护民族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生态保卫战。
落实“禁塑令”需要疏堵并举的双向用力。一方面要加大对塑料袋使用弊大于利的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的知识宣讲与信息明示,让“塑料袋有害”的社会共识,变为更直观清晰的国民感受,切实增强人们摒弃塑料袋的自觉性,同时尽快推出携带方便和让利于民的免费“替代品”;另一方面要完善依法禁塑的法治管理机制。总结“限塑令”实施9年的经验教训,有必要将“限塑令”升格为“禁塑令”,构筑主体明确、措施得力、问责清晰、执法严格的法治环境。
(河南省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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