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在2018年底前,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积极调处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一宗、登记一宗、发证一宗,做到农垦国有土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先易后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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