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费县从全县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从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瓶颈性问题入手,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了“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向精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探索出一条具有费县特色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之路。
背景
费县是农业大县,总人口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72%。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村村到、全覆盖”大调研活动,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全县421个行政村居(社区)进行了逐村调研,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4772条,梳理群众反映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1316个,主要表现为“三难两多两少”。
“三难”,一是村级班子建设难,表现在后进班子“整治难”、先进班子“保持难”、村干部“人选难”、合并村“融合难”、党员作用“发挥难”五个方面。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难、增收难,村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2013年底,全县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占71.5%,其中空壳村占8.9%,无钱办事问题非常突出,有的甚至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三是群众办事难,群众普遍反映,出门办事“两眼一抹黑”,不单单是“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甚至根本就找不着门,即使好不容易找着门了,由于不懂办事程序,往往一个简单的事要跑好多趟。“两多”,即村干部违法违纪多,村官腐败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农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村干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甚至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补贴等现象;村级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问题成为困扰基层干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个别缠访、闹访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两少”,即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投入少,由于村集体没有收入,各级财政没有投入,农村事业的发展陷入了空白区;农村困难群体保障少,基本医疗、养老、低保等保障水平相对偏低,一些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户靠现有的保障体系不能很好地解决。
主要做法
(一)建立“三项”社会治理机制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明确了村级班子建设“八有”目标,制定了“三年攻坚”计划,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层层推进、逐项攻克。目前,68个后进村班子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县支部村委按期换届100%,正常运行率100%。二是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实施会计电算化和阳光村务公开,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截至2016年底,全县代管村集体资金余额1.34亿元;累计账前会审41129村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64.7%;开展村级资产资源招投标工程664项,增加村集体收入882万元,节省资金900万元,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三是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按照“4355”工作思路,实现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四级网络,建成各类调解组织434个,各类调解人员1405名,建立品牌调解室25个;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66件,调解率达99.63%;2016年全县信访总量比2014年下降79.21%。
(二)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设立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对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进行专项补助。2014年以来,共统筹财政资金1亿余元,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及村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工资报酬提高了1倍以上。二是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在低保、医保等常规救助的基础上,对等钱救命、没有救助就无法生存的特困群众进行兜底式救助。充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成立县慈善总会,筹集资金6640万元。同时,通过县财政每年列支300~500万元,向上级争取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目前,累计救助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