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深化林改 先行先试再闯新路——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福建省林业厅厅长 陈则生 字号:【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山多林多是一大特色和优势。2002年以来,在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亲自主导和全力推动下,福建省首开先河,全面推进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牢固树立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培育加快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实现绿色惠民新路径,释放出强大的生产力,促进了林业发展、生态优美和林农增收,有力推进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的建设。

  先行先试,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级联动,高位推进。福建历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都高度重视林改工作,省委书记、省长专题调研、动员部署、全力推动,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主要领导深入山场、村庄等林改一线,与广大林农一起研究改革、推动改革,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部门密切配合的改革格局。林改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7份推进林改的指导文件,召开了5次全省性会议进行推动部署,为福建省深化林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广大林农积极主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八闽大地上掀起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热潮,促进了福建省林业的大发展。

  重点突破,稳步推开。2002年,福建省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林木确权到户,并发放林权证,建立起“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集体林业经营新机制。2006年,福建省又率先推进“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林改成果。2008年以来,福建省大力推进“经营规模化、资源资本化、利用合理化、服务社会化”的深化改革,再次实现了“三个全国率先”:一是率先成立了省级林权收储机构——福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推动全省成立林权收储机构38家,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收储服务,有效防控林业金融风险,实现了银行放贷放心、林农贷款省心,推动了森林资源资本化。二是在永安市、武夷山市等地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完成试点面积10.9万亩,实现了重点森林资源国有化保护,破解了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维护了林农合法权益。三是率先开展设施花卉种植保险试点,全面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有力强化林业经营保障。目前,全省森林综合保险承保面积9000万亩,参保率达75%。如2016年初,福建省遭受强霜冻灾害,极端低温导致森林大面积受灾,福建省积极协调保险机构理赔1.65亿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林农的经济损失。

  规模经营,提升效益。积极推动各地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了林业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提升了林业经营的水平和效益。一是流转整合森林资源。全省成立了223个林权流转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林权变更等服务;出台《关于引导林权规范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面推行林权流转格式合同,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引导290多家林业经营单位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或展示。通过资源流转整合,促进规模经营。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对依法设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即免收登记注册费、免收增值税、免收印花税,实行林木种苗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森林保险补助,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助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三是示范带动发展。2010年以来,省财政共投入4150万元,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42个,2016年在经济下行、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专门挤出500万元,扶持50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3886家、家庭林场575家、股份合作林场182家,经营面积达1126万亩。

  金融创新,助农融资。把资本化作为盘活森林资源、帮助林农融资创业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闯出了一条林业融资新路子,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一是开展银林合作。先后与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保监局、农信社签订备忘录、合作协议,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联合调研等方式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二是创新金融产品。针对林业经营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三明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贷款期限为15~30年、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月息6‰以下的林权按揭贷款新产品,同时推出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林权支贷宝”新产品和“银行+村合作基金+林农”的普惠制金融模式,满足林农林企的资金需求。三是完善林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靠前服务,简化手续,方便林农贷款融资。如顺昌县林业局与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联合成立“顺昌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标准执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方便了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四是防控金融风险。逐步建立资源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分散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截至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58.6亿元,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林下经济,促农增收。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实现“不砍树,也致富”。一是科学规划管理。制定了《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模式。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林下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与精准扶贫相结合。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林下经济扶持资金达3.3亿元,投入资金量居全国第一。将扶持资金安排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重点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资金达1.75亿元,占省级林下经济扶持资金总量的53%。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指导和扶持各地建设省级示范基地254个,面积181.2万亩,邵武等8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有力带动林下经济发展。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路子,充分发挥福建省林科院、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中医药大学等林业科研机构和林业院校的作用,开展林下经济新品种和林下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举办林下经济业务培训班174期、培训业务骨干和林农1.7万人次,印发《福建省林下经济技术手册》3500本,加强林下种养技术指导,增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能力。目前,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2799万亩,2016年全省林下经济总产值616亿元。

  完善体系,服务保障。针对林改后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强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林农的水平和质量,实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一是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全省66个县级林业服务中心功能,搭建覆盖全省的林业审批、林权交易、资源评估、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的服务平台,让林农办事更便捷。二是拓展社会化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验、林权宗地勘测、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服务组织200多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三是创新科技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技术,开展远程视频培训,变传统林业科技服务的“一对一”指导为“一对多”培训,全面提升科技服务覆盖面和成效。2008年以来,共举办林业实用技术远程培训94期,培训林农700多万人次。四是扩展网络服务。结合简政放权,提升办事效率,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推行电子商务,创建“闽山碧”“林品汇”等林产品电商营销平台,增强互联网在林产品营销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

  兴林富民,释放林业发展新活力

  长期以来,林改的探索和实践极大地激发和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助推福建省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生态林业做优、民生林业做大、产业发展做强”的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林农的充分肯定。一是生态林业做优。林改破解了一系列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让广大林农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福建省森林资源“增量扩面”。强力推进以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为主的“三带一区”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002年以来,全省植树造林面积累计达3530.5万亩,森林覆盖率从62.96%提高到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活立木总蓄积量从4.97亿立方米提高到6.67亿立方米,净增1.7亿立方米。森林资源大幅增长,林业生态体系不断优化,福建省空气、地表水质量等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前茅,进一步夯实了生态基础。二是民生林业做大。林改分山到户赋予了林农大量的生产资料,广大林农在经营用材林的同时,大力发展油茶、花卉苗木、竹业和林下经济(含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促进了创业致富奔小康。据统计,全省油茶林面积达347万亩,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20万亩,竹林面积1601万亩,林下经济发展面积2799万亩;福建省林农的涉林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普遍超过25%,有的高达50%~60%。三是产业发展做强。随着林改的持续深化,林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放活,推动福建省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02年以来,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均递增超过10%,2016年达4611亿元,全省规模以上林业企业2666家、上市林业企业32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2家、省品牌产品208个。

  持续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改革发展永无止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长期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持续深化林改,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重点抓好六项改革:

  培育林业经营新主体。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努力解决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不佳等问题。完善林业融资新机制。发挥林权收储机构作用,积极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畅通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渠道,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实际,组织推进林业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构建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新体系。不断完善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推进50个政府主导为主、运转规范有效的林权收储机构的建设,促进森林资源资本化。落实重点区位森林资源保护新举措。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和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湿地和天然林禁伐补偿制度,解决保护生态环境与维护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子。推进林下经济供给侧改革,引导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品种,解决发展同质化问题;畅通林下产品销售渠道,推进林下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福建特色林下经济品牌,解决供需矛盾、产品积压、价格下跌等问题。拓展林业服务体系新模式。把抓机构稳定与服务能力建设、抓林业行政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打通林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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