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亲临武平调研,对武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予肯定和支持,并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福建由此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历经15年的探索,山定权、林定根、人定心,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并迅速从福建推广到全国各省。福建林改为全国林改起到了探路子、树典型、作示范的重要作用。
明晰产权
林农成林地主人
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的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然而长期以来,广大林农却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究其原因,是由于林权归集体所有,林农没有林地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无法保障。产权归属不清、主体经营错位、机制不灵活、分配不合理等体制机制问题让农民根本没有耕山育林的积极性。破解困局,唯有明晰集体林权,改革山林产权。
破天荒的改革从闽西小县武平率先开始。武平县,地处闽粤赣三省结合部,是典型的“林区”县,拥有林地面积308.6万亩。200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武平县一步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绿色推动实现村民的小康梦。
今年69岁的李桂林,是武平县捷文村村民。作为福建林改的亲历者与受益者,李桂林记得林改前捷文村2600多亩的林地长期只砍不造或重砍轻造,更别说是保护山林,山林即使着了火也没人愿意管。不仅是捷文村,武平县大部分村子造林、育林都处于停滞状态。武平林业面临着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望着青山难收益的“五难”困境。改革迫在眉睫。
要改革,怎么改?当时国家没有这方面政策,武平县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2001年6月,武平县决定率先在群众林改意愿强烈的捷文村开展林改试点工作,把所有集体山林按照“耕者有其山”的原则落实到户,并发放林权证,探索“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的集体林业经营新机制。“山要怎么分,山要由谁分”成为最棘手的问题。经过数十次进村入户调研、征求群众意见,武平县最终做出了“山要平均分,山要群众自己分”的决策。2001年12月30日,捷文村村民李桂林领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全国第一本新版林权证。“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有了自己的林权证,我们成了真正的主人。”李桂林至今仍清晰地记得拿到林权证时的激动心情。
林改后,广大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因权责利益关系明确,林业经营效益与林农收入直接挂钩,林农对山地资源越来越重视,把山林作为致富的“金钥匙”,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加强了科学管理,提高了林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增加了收入。同时林农造林、育林、护林、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高涨,造林行为由原来的“要我造”变为“我要造”,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喜人景象。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久武平在全县范围内推进林权改革。得益于林改,15年间,福建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62.96%提高到65.95%,福建活立木蓄积量净增1.7亿立方米。
发展林业经济
林农不砍树也致富
随着林业生产关系、林农林权利益发生重大调整,出现了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一系列新情况,林业经营效益和林农收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何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实现林业产值的增长,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现实问题。
在武平县,李桂林没事就喜欢到自家的林子里转转,因为这林子底下藏着一个“小银行”。原来,李桂林在管护林子时想了个办法,先后在林下种植了花卉、药材,养殖蜜蜂,不浪费一点空间。“不用砍树一年就能增收好几万元。”李桂林开心地说。李桂林的致富新招,叫林下经济,也就是通过林下种养,合理利用林下空间,最大化挖掘林子的生产力。林下经济的好处是“非木质利用”,这就意味着少砍树、不砍树,同样能致富。
同是武平县的邱福平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在下坝乡林下仿野生栽培了野生灵芝、砂仁等名贵中药材,并采用“公司+林场+菌农”的生产模式和“公司+基地+出口”的销售模式,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周边林农大力发展林菌种植业,推动林农增收致富。李桂林和邱福平是武平县深化林改的一个缩影。为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武平县实施“以二促一带三”的林业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林业产业从单一的林木生产加工向木材深加工、林化产品深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综合发展转变。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林药、林花、林菌等林下经济;二是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新洲林化,以及龙兴木业、臻富果汁等重点企业,提高林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三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依托环梁野山城乡一体协调发展试验区、福建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两个平台,充分发挥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
2013年起,福建实施“千万林农增收千元工程”,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林下化学、生物质等非木质产品采集加工业,森林人家、森林景观利用等森林旅游业,对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立体开发。通过示范县、示范基地的带动,全省森林资源保护、林下产业发展、林农增收三大效果同时显现。数据显示,以林农为主体的福建农民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850元,同比增长9.5%,增幅同比高于全省城镇居民近1个百分点;各地扶持林农转型发展油茶、花卉、苗木、竹业和林下经济,总面积4800多万亩,林农的涉林收入占其总收入比重超过25%以上。
福建省三明市在明晰林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集体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林业经营模式,培育多元化的林业经营主体,形成“人人有山,不需要人人经营山”“不是人人经营山林,但人人都可从中受益”的格局,促进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通过引导村民成立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经营村集体收回的林地,既保住了林木和生态,又实现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共赢。在三明将乐县,当地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林农”经营模式,引导上市公司金森林业等龙头企业开展村企联合经营、林地托管经营等模式,通过成立股份公司与林农合作造林,既保障了林农利益,又扩大了林企的资源规模,更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推动林地产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三明市把林地资源这一最重要的要素激活起来,让林农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推进林业金融创新
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森林资源通过明晰产权成了一种资产。如何将这种资产盘活并转化为资本,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
针对这一难题,三明市大胆实践探索,在全国率先将林业和金融创新融合,上演了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好戏,使林地经营更加规模化,林业资产更加资本化,林业服务更加社会化,林改综合效益成倍放大。三明市主要做法:一是针对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短融长投”问题,在全国首推贷款期限15~30年、融资成本控制在0.6%以下的林权按揭贷款。二是针对林权抵押贷款出险后处置难等问题,在全市成立具有收储、担保、服务等功能的林权收储机构12家,目前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三是针对近年来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谨慎放贷、控制额度问题,统筹考虑收储机构、银行、保险、林农、林业企业等各方利益,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分散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四是针对林权流转中受让方资金不足、双方担心变更登记过程出现纠纷问题,推出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林权支贷宝,买方先将预付款存入银行账户,在双方完成林权变更登记、银行放款到位后,由银行支付卖方全部款项。五是针对用材中幼林、毛竹林、经济林在银行贷款难的问题,推出林业互联网金融P2P,以林权证作抵押,由收储公司作担保,为林业不同树种、树龄提供融资需求。
同时,三明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政策护航”,使银行业对林权贷款敞开怀抱。一是机制保障。市政府与银行建立了沟通机制,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总行申报推出林业金融新产品。二是财政保障。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给予重点倾斜,设立300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林业金融产品。三是政策保障。市政府及时制定印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在政策性综合保险基础上增加保额所应交的保费,要求县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为提高林农抗风险能力,福建还率先开展各种涉林保险,目前全省森林综合保险承保面积超过9000万亩,参保率75%。在福建省三明市,该市辖区内林木所有权者,将林木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并由林权收储公司为该贷款项目提供林权收储保证的,向市政府批准的林权所在地区有经营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森林综合保险时,保险费由县级财政补贴50%,自行承担50%。在保险期内,由于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雨雪等灾害,造成的保险林木受害损失,保险公司按贷款金额承保、理赔,保险费率2.2%。该措施的推广能有效保障当地林木所有权者在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化的同时降低森林经营风险,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面对新形势,福建从林业发展特点出发,从导入林业金融着手,在金融机构、企业、林农之间架起通畅的桥梁,创新推出一批林业金融产品,构建集“评估、收储、担保、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通过推动林业金融创新,把青山变成了银行,真正使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化资本,将森林资源资产盘活,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要素支撑。
商品林赎买
要生态美也要百姓富
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新的矛盾出现了。林改后,许多林子成为林农手中的资产,他们投入大量资金造林和管护。同时,随着生态战略的实施,各地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一些位于交通主干线、溪边河边、城市周边一重山以及水源地、风景区的商品林,由于地处重点生态区位被限制砍伐。为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把现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通过赎买等方式保护起来。
2013年底,永安在福建率先开始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制,专门成立非营利性的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委托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赎买价格评估,确保公正公平。在同年底举行的第一场赎买竞标现场会上,14片山场、1312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参与竞标,最终共有10片山场、751亩商品林被赎买,成交价262.3万元。
赎买的做法,既保住原待砍伐的林木,又得到当地林农的拥护。永安市很快下定决心,明确在重点生态区位10年赎买10万亩以上商品林的目标。据统计,在赎买前,福建省的重点生态区位内约有977万亩的商品林未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2015年7月,福建省林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得益于这一政策,林农程诗贵把林权让给了政府,拿到了67万元的补偿款。
商品林赎买后并未放任不管。在永安,当地林业部门对赎买来的林子进行近自然改造提升,未来的管护工作将交给专业的社会化组织,以提升森林的水土保持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生态价值的最大化。
赎买的思路固然很好,可是赎买的钱如果依赖财政,能真正持续下去吗?对此,顺昌将眼光转向了银行贷款。顺昌县国有林场面积达37万亩。其中元坑镇的曲村分场还是国家战略木材储备林基地,与周边林农的纯杉木林有明显不同,山腰以下全是刨花楠、闽楠、翅荚木等珍贵乡土阔叶树种,经10多年培育,多已长到碗口粗;山腰以上,正在被继续改造的杉木林中,套种着不少红豆杉。
“平均每亩套种100棵。一株30年的杉木大径材的蓄积量可达1立方米。这100棵红豆杉每10年左右就可以作为绿化苗木出售,每株售价在100元以上。也就是说,通过这种经营模式,不用砍一棵杉树,一个周期单靠出售绿化苗木,每亩就可增加收入1万元以上。”林场场长赵刚源说。顺昌林场下属有9个分场,据测算,通过这一模式,未来20年,这一项目可累计收入14.3亿元,扣除本金和利息,以及培育、管护、林地使用费等各种成本,预计可实现利润3.6亿元。银行愿意放贷正是看中这点。顺昌依靠多年前就已积累出来的抚育优势,赢得了银行对其长久效益的肯定。这种优势,自然不可能每个地方都能有,那么其他赎买试点县赎买之后,又如何能坚持下去呢?
对此,沙县试点进行了变通。他们“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对处于水源地的林子以及天然商品林,采取直接赎买和定向收储,除每亩给予1000元收储金外,还将其列入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林权所有者凭此可享受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占总面积20%的林子是用这种方式;其余80%多是人工商品林,则采取“我补贴,你来改”的办法,林权所有者要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择伐,采伐收入归林权所有者;同时,采伐完成后按照50%的比例,补种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的阔叶树苗和针叶树苗。验收成活达标后,还可再享受每亩1000元的奖励。“沙县赎买模式”满足了林权所有者采伐林木的合理需求,政府花小钱办大事,同时加快了林分结构调整,效益明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5年来,福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从未停歇。一路实践,一路创新。下一步,福建林改将重点围绕培育林业经营新主体、完善林业融资新机制、构建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新体系、落实重点区位森林资源保护新举措、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子、拓展林业服务体系新模式等“六个新”工作,为实现“生态美、百姓富”不断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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