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值得关注的三个现象——基于河北省的调研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牛震 字号:【

  2月20日至3月16日,记者随农业部2017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赴河北调查组深入到武邑县和涿州市的16个乡镇(办事处)、35个村,围绕农产品价格下行对农民种粮积极性影响情况、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中带动脱贫情况等主题,通过实地了解、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调研。期间,看到了时下农村存在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值得引起警惕。

  农民种粮不如种菜挣得多,调整种植结构意愿提高

  “现在种粮食肯定没有种菜赚钱多。种菜每亩地差不多能有个四五千块钱收入吧。”马德强告诉记者。涿州市高官庄镇上庄共有土地2640亩,目前流转给新型主体规模经营的已有1000亩,每亩地每年流转费1300元,合同期10年,期间每5年流转费上浮10%。据在该村包地种菜的河南小伙马德强介绍,2015年,他和30多位老乡在该村共流转了700亩地发展温室大棚,种植香芹、蒿子秆、菜心、菠菜,直接销往北京新发地蔬菜批发市场。由于有稳定的销路,每亩地扣除种植成本和向原承包户支付流转费外,一般能挣5000元左右。此外,马德强还雇佣村里100余名不宜外出务工的老人做帮工,这些老人每人每天一般能挣50~60元,足不出村每年就可以实现收入万元以上。

  一方面是玉米价格的大幅下降,一方面是种子、农药、化肥、机收等价格上涨带来的种植成本不断攀升,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挫伤。历时26天,实地走访213户农户,普遍反映粮食价格特别是玉米价格下行,下跌幅度之大,超出了他们的心理预期,有的出现经营困难,有的已不打算再种粮。与此同时,粮价下行也使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的意愿明显提高。一些市场敏锐性强、技术水平较高、头脑灵活的农户,在粮价下行的不利形势下,能够及时调整种植思路,在增效益、降成本上下功夫,以此抵消不利影响。大部分农户处于勉强维持或观望状态,不少农户受传统种植习惯的影响,担心调整种植结构中的市场风险,再加上缺少引领带动和技术能力,即便是不挣钱也还是选择种植粮食。

  “种一季玉米能保本不赔就是好手艺。可是也不知道种啥挣钱,况且现在卖啥都难,万一销不出去就白忙活了。再说也不会种别的,地不可能荒着不种,只能先走着看了。”涿州市豆庄乡屈家庄村67岁的徐跃辉在谈到玉米价格下行为什么还要种植玉米时说。这也道出了部分农户心中的疑虑,大家不是不愿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关键是对有没有市场、产品有没有销路,普遍“心里没底”。市场是形成价格的基础,粮食价格下行是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的体现。面对变化的粮食市场形势,更加需要种粮主体关注市场、了解市场、适应市场,因地制宜做出合理的预测和选择,而不是一味地“埋头种地”。毕竟,对农户来讲,只有卖出去才能见到效益,钱装到口袋里才能安心。

  河北省是全国粮食主产省,常年种植面积9500万亩左右,产能670亿斤左右,主要作物为小麦和玉米,2016年河北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97.6万亩。据农情统计,目前河北省在田小麦面积3415万亩,比上年减少了41.7万亩。传统粮食大县涿州2016年玉米播种面积比往年下降了5万亩左右,降幅近12%。

  思考一:当今农业补贴虽繁多,但是多数属普惠制,这种“撒胡椒面式”的政策在具体实施中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土地出租户在收取土地租金后,再把种粮等补贴给土地出租户,这样对真正从事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否公平?当今扶贫都已精准,发放补贴是否也能精准,进一步做到有的放矢?如何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单产效益,同时按照调优品种结构要求突出主导产业,进而让农民增收?诸如此类,也许是今后政策创设时值得思考的。

  “量身脱贫”效果好,扶贫主导产业“刚起步”,新型经营主体缺少有效监管

  河北省有国家和省级贫困县62个,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0万人。近年来,河北省把发展产业作为贫困县强县之本、贫困户致富之源、贫困人口脱贫之基,着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中的带动作用,农村贫困人口产业收入有效提升。

  武邑县属于传统的国家级贫困县,2015年全县共有贫困村212个,贫困户12803户,贫困人口30576人,占农业人口的10.96%。近年来,该县围绕实现2017年“脱贫出列”和消灭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三个100%”的目标,依托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扶贫平台,为不同类型的农村贫困人口“量身订做”了多种脱贫增收渠道。对集体带动能力强、贫困户有经营产业能力的村庄,通过扶持产业经营实现整村脱贫。对于因老弱病残等原因确实没有经营产业能力的贫困户,政府帮助搭台,用活产业扶贫资金,开辟增收脱贫途径;采取以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托经营主体带动富民产业发展的模式,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带土地、带资金、带劳力参加到合作社当中,使贫困户足不出村就成为股东或社员,同时享有“三金”:租金(土地流转租金)、股金(入股分红)、薪金(进园区务工收入)。2016年武邑县扶贫部门按照每个贫困户6000元的补助标准,陆续将200个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到该合作社,合作社与京东集团合作建立“跑步鸡”养殖基地,发挥京东电商平台优势,把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有机结合。“跑步鸡”由合作社养殖基地统一饲养,让贫困人口不用自掏腰包就能够就地增收。目前,合作社正陆续向贫困户发放利润分红,已有90个贫困户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领取了利润分红。

  总的来看,河北省精准扶贫效果明显,实际中个别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譬如:扶贫主导产业培育仍处在起步阶段,覆盖拉动脱贫效果还有待提升等问题。

  不少贫困地区的产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特色产业规模小而分散的现象仍然存在。扶贫主导产业多数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的种植或养殖,进一步的精加工、深挖掘还没有很好开展,产业附加值不高。不少贫困地区的农民合作社是为了发展某个产业需要而刚刚注册成立,规模小、层次低、能力弱、不规范。缺少包装策划和宣传推介,可以拿得出、叫得响,有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产业品牌还亟待开发,产生经济效益还不够明显,带动脱贫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一些贫困地区因受投资环境条件所限,在引进外来龙头企业上存在不少困难,全省62个贫困县总计引进龙头企业85家,仅占龙头企业总数的3.8%。而依托自身资源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还有不少的路要走。从总体上看,河北省龙头企业覆盖贫困户比例仍然偏低,在贫困县区,仅有12.6%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建有利益联结关系。

  部分经营主体由于受品牌、技术、管理、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制约,再加上土地流转费用和生产成本上升、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经营效益下滑等严峻挑战,自身发展困难,难以有效扩大再生产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一些地区,新型经营主体授信难、贷款难、担保难、融资贵、期限短等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发展壮大。一些地方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扶贫资金入股分红上存在“短视”,如有些吸纳扶贫资金入股的合作社,每年按吸纳扶贫资金的10%向贫困户分红,分红总额限定在所吸纳扶贫资金总额以内,没有给贫困户带来可持续的增值回报。

  思考二:如今的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从事规模化生产过程中,必然会有基础设施的建设行为,在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大搞特搞生态园、休闲观光、餐饮服务、户外拓展等一条龙过程中,在流转耕地上建起大片房产设施,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关于此类用地不超过5%、7%、10%的三类规定。极个别地方在农业规模化生产中,其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实施设施建设时,甚至打起林业用地的“擦边球”,大面积建设房子地基时,不用水泥而用木板与地面隔开,这样即使有人问起,也可以林业用地一说搪塞,即不存在“违建或超标”一说。

  美丽乡村建设须坐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需“多方配合”

  近年来,河北省通过一系列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为了保护和改善乡村环境,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2016年7月,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涉及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多个部门,该条例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有效防止了“九龙治水”的局面的出现。

  当然,政策从通过出台到成效显现,尚且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现实中也有极个别农村一边建设或申报美丽乡村,大拆大建;另一边在其耕地里烧着秸秆,一时狼烟四起,塑料农膜满天飞舞,午时阳光下一片银光闪闪,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堆积如山。建设美丽乡村,不是一时兴起把主干街道临时修一下,临街门墙统一刷一遍,再贴上几个高大上的标语,如此“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美丽乡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最初意义。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几乎每年都会出台一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由此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在居住条件、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何处理好占我国土地面积相当大比例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中的重要问题。

  除了种种传统客观原因外,造成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目前少数农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维护的意识还较低,因此开展各种生态环境的宣传尤为重要。具体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分批次地对农民进行培训,将环保意识根深蒂固在农民的日常生产与生活中;再由政府组织垃圾回收工作,在村子里设置专门回收垃圾站点,指导村民如何细化分类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并付给村民一定报酬,此举可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

  地膜、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过量使用是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农药化肥的使用是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如果要求农民停止或减少对其的使用是不现实和不可行的,农民不会为了抽象生态环境概念而放弃可以看得到的收益。要改善这种状况,需要国家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研发出新的环保无机或对土地生态危害小的产品来替代目前所使用的农资物品,这样既不会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从源头上控制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性心理。由此,要加强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的研究,向国际领先领域靠近,通过科技创新,达到生态环境资源的循环利用,走新型的循环农业之路。

  思考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农村、地方、国家三方面合力,进而有效密切“打好配合”。只有农民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地方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国家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才可以使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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