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则《种粮大户“毁约弃耕”初现 有人两年亏1600万》的报道引起热议,讲述了山东部分种粮大户在玉米价格走低和土地流转成本升高的双重挤压下,种粮收益和积极性下降,甚至演变为“毁约弃耕”以求自保的现象。
“毁约弃耕”问题不是初现。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出台后,不少地方出现了土地流转热潮,一些报道已经关注到有地方片面追求土地流转速度,制定奖补措施、优惠政策,盲目引进资本,而土地流转者短期内就单方面解除合同强行退回耕地的情况,这是规范土地有序流转的问题;而这一次种粮大户的“毁约弃耕”则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调整经营方式的问题。
两种“弃耕”都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阶段性问题,实质伤害的是农业、农民。近年来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2015年流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到4600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0%。适度规模经营对增加农业经济效益,提高粮食竞争力,以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都有积极作用,但规模经营的边际效益能否持续增加,甚至出现大规模包地后又把地分包的情况,“有实力包地,没实力种地”的问题发人深省。有观点认为出现大户“弃耕毁约”是大浪淘沙的过程,是市场对经营主体的选择,调整会让土地资源向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我想好的结果导向需要的是责任的归位和政策措施的优化:土地流转要订立经营“规矩”,防控包地合同风险;经营主体要调整发展路子,保障综合收益。
当前形势下讨论经营主体调路子我想举一个例子。无论是在一号文件解读现场还是全国两会会场,种粮人最多的发问都是“今年到底种啥”。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有一个精辟的比方,中国农业生产是“10+1”和“10-1”的问题,市场供求平衡点是10,多1个大家都亏,少1个大家就赚了。农业经营与投资其他领域一样,需要业务能力、市场眼光和风险意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就是要求经营主体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安排生产,不是跟着补贴走,而是跟着市场走。任何专家都不能给某一个品种的收益打包票,需要的是经营者苦练内功,在提质量、降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加工转换、延长产业链上做文章。
另一方面,农业部门也要及时研究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理性引导为投身农业的种粮大户保驾护航,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对种粮前景的信心。例如种粮补贴在经营权流转中如何归属,土地流转出现纠纷如何保障双方权益,如何防范工商资本投机农业等,只有尽快研究找出解决对策,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才能引导土地的规范、有序、可持续流转。同时,也要为农业领域投资配备良好的保障服务,加快构建起完善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水用电等政策体系防护网。
大户“毁约弃耕”有市场规律下自然选择的成分,也有农业规模经营自身发展的问题,它反映出在应对经营风险时市场、政策手段的化解能力尚且不足。提升种粮大户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内外兼修,转型为成熟的“适度规模经营者”还需要摸索和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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