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 “五分离”探索完善村级治理机制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白洋 字号:【

  近年来,根据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新要求,湖北省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在沌口街周公社区开展村级“政经分设”试点,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职能和权责分开,实现了选民资格、组织功能、干部管理、议事决策、资产账目“五分离”,在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村级治理机制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选民资格分离。实行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分开选举。农村党组织领导成员由所在党组织的全体党员选举产生,自治组织领导成员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选举产生,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由具有选举资格的社员股民选举产生。2015年9月28日,周公工贸有限公司正式换届,选举了新一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在编人数8人。同年12月,社区相继进行党支部和居委会换届选举,成立“两委”班子,社区在编人数8人。

  组织功能分离。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精简高效”的原则,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经济组织为支撑、公众参与为主导的基层管理新机制。在改革之后的周公社区,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职责是夯实党务、落实政务、创新服务、强化监督,讨论和决定农村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性和方向性事项,对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人选推荐、述职述廉、绩效考评、联席会议召集主持、财务审查、集体资产监管等重大事项负总责。社区居委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依法开展民主自治,办理农村自治事务,协助行政事务,反映村情民意。周公工贸有限公司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开展经济活动,负责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理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关系,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经费保障。通过改革,让农村党组织回归了基层党建主业,居民自治组织回归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集体经济组织回归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

  干部管理分离。改革之后的周公社区,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部选任、任期、职责、考评、考核、薪酬等方面实行分别管理。党支部书记不能兼任工贸公司的领导成员,以便其发挥对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社区居委会成员不能再与公司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也不再直接参与集体经济经营活动。公司董事长任社区副书记,公司经理及两名董事任社区支部委员,公司在社区领导之下开展日常工作。

  议事决策分离。制定各组织的议事规则,清晰界定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各组织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及开支审批权限,确保各个组织按照各自职能规范运作。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社区支委会讨论通过。

  资产账目分离。开展集体资产确权登记,理顺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将非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在自治组织名下,将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同时分设行政账户和经济账户,实行资产、账务和核算分离。改革当年,周公工贸公司实有股民2543人,全年累计发放收入1078万元,按人均2000元进行年终分红。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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