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规模五年累计达到6.67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7倍,年均增长14.8%。在持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的同时创新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点的财政支农政策框架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财政支农政策目标由直接支持农业生产向注重支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并重转变,支持对象由普惠制支持向既注重千家万户又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加特惠制支持转变,支持方式由直接补贴向更多利用财政政策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转变。
创新农业投入与资金使用机制
创新农业投入与资金使用机制,重点是推动财政与金融支农政策的有机融合,把金融支农作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新增长点,推动农业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金融保险政策“三位一体”。按照“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发挥财政和金融支农政策合力,引导金融资源服务现代农业。在实践层面,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探索推广“政银保”结合、“保险+期货”等有效模式,着力推动财政促金融保险支农。从实践层面看,近年来财政促进金融支农试点由点到面拓展,探索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试点,推动金融支农政策落地生根。比如,在新疆、广西开展棉花采摘机和甘蔗收获机金融租赁试点,探索解决大型农机购置融资难的有效途径,2015年新疆棉花采摘机的需求出现了井喷式增长。2015年,利用中央财政畜牧发展扶持资金,推动山东、河北、河南三省与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采取财政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资金支持牛羊肉规模化生产。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金融支农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重庆、贵州、广东、甘肃、海南、上海等地形成了“政银保”“银行+风险保障金”“银行+担保”等多种有效的金融支农模式,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以绩效为导向统筹整合资金优化结构
通过全面推进预算项目优化整合,取消一批不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符合预算管理制度要求的项目,深入推进项目内容和资金布局的实质性整合。通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将属于转移支付性质的项目资金,从部门预算转到转移支付安排,从源头上理顺经费渠道,更好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在实际操作上,以县为平台稳妥推进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筹措使用格局,避免简单“拼盘”。通过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主动优化整合农业项目。大力推进项目清理整合,在资金统筹中强调防止涉农资金“非农化”,确保中央用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资金总量不减、方向不变。
坚持以绩效为导向推进支出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精准发力,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高效性,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以绩效为导向探索建立预算项目评估退出机制,对绩效目标不清楚、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资金项目,坚决调整甚至予以归并取消。全面推行项目实施周期制,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优化整合农业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
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通过不断加大重大生态资源保护补贴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创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农业“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在部分生态脆弱地区选择200万亩耕地探索休耕补贴,在东北17个县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将粮豆轮作补贴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全面推进粮改饲,粮改饲试点扩大到431个县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补贴力度,重点加快建立健全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等重点农业生态系统的绿色生态补贴政策体系;二是积极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三是加快建立绿色生态农业评价标准体系,加强重点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绿色农业发展的奖补激励机制,引导建立绿色农业产品的市场价值实现机制。四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将建立绿色生态农业补贴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绩效评价机制。
以开放的理念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以开放的理念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统筹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在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功能和示范效应,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积极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方式,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来加大投入,充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从农业国际合作看,2012-2015年我国对外农业投资年均增长51%,远高于同期我国整体对外投资27%的年增长率。农业对外合作是我们的国家战略,是面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提升全球粮农治理话语权的迫切需要。农业“走出去”是机遇,也是难点,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投资基金都是政策创设研究争取的可选项。通过创设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财政、金融、通关、保险等政策支持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努力构建财税、金融、保险、外经贸等农业“走出去”支持政策框架。同时积极争取农业走出去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积极探索援外资金支持境外农业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境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等领域的操作方式。
促进财政金融扶贫和公益事业建设推进共享发展
中央财政专项财政扶贫资金近两年大幅度增加,2014-2016年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增幅达到了24.77%,2016年达到了661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对22个贫困地区的整体投入达5000多亿元。实现了总规模、增量、增幅的升高,三年全国累计减贫391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4个百分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告捷,实现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良好开局。同时,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推进财政促进金融扶贫,探索扶贫工作新途径,构建完善面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通过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全程监管体系,引导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考核,不断提升财政扶贫的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努力实现分配精准、使用精准和监管精准,推动实现政策全覆盖,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作者单位: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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