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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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常年在不同城市之间漂泊,有人曾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比作“城市里的候鸟”。据相关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民工总数约为2.8亿,其中在当地乡镇企业就业有1.1亿左右,在城市就业的有1.7亿左右。

每年春节前后,当农民工们像候鸟一样从城市返乡,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陷入了“半瘫痪状态”,出现不同程度的“用工荒”现象。不论给出的工资有多高,企业都无法在劳动力市场上招到合适的工人。很多人把春节期间出现的“用工荒”归结于传统习俗,而忽视了城市对农民工竖起的种种屏障,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养老、教育、医保、住房等基本保障制约着农民工长期稳定就业。

如何让这两亿多“候鸟”停下脚步,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真正安居乐业?笔者以为,应从三方面着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让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变成市民。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给予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对接,特别是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尽快完善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

创造更多就近就业机会,让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有利于均衡区域经济,缩小城乡差距,也可以有效缓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应为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创造更多机会,引导农民工依托地方优势产业发展,参加种植、养殖等特色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一批。同时,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民工给予一定创业帮扶。

好的举措要落实,当然也需要政府出台系列政策的支持。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紧接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体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理念。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农民工不再成为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迁徙的“候鸟”。2016年7月,人社部联合五部门下发《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2016年1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不断完善,让农民工就业创业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春天。

从“能人引路”到“政府引导”,再到“全面开花”,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军逐渐壮大,返乡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创业主体。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创业的农民工累计注册个体工商户2505 万个、农产品加工企业40多万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农民合作社147.9万家。这其中,有70%是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这一波创业大军通过5年以上的打工经历,积累了一定的资金、经验和人脉资源,这些为他们创业道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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