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农业保险在发展中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基于一家一户承保理赔的传统产品及其经营模式与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之间不相容,产生了成本高昂与违规行为严重的问题,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和政府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农业风险的政策目标。对此,有必要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的制度风险,建立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指数保险将损害程度指数化为特定区域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或是气象数据指标,其赔偿基于预先设定的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而非实际损失,取代传统的农业保险产品,免去了核保到户、验标到户、查勘定损到户等环节。同时,由于指数保险产品的费率较低,财政因此支出的保费补贴可能会少很多。发展指数保险要求具备很高质量的数据,因此要增加气象站点建设,完善与指数保险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统计、农业、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通过数据共享以及校验,提高数据的可得性与真实性。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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