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 “两新”融合发展向“多新”延伸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刘风国 字号:【

山东省临邑县在“两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上循序渐进、梯次推进,努力实现“两新”的稳健发展,并逐步推进“两新”融合向“多新”延伸。即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融合发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社会化服务站、新型(淘宝)专业村等“多新”的延伸。

“两新”发展的现状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培育模式。临邑县2011年提出了培育“知识型农民”的发展思路,通过对农村党员、村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思想活跃人群的培训引导,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良好基础。首先,强化能人效应。把农村种田“老把式”、种养大户、农资销售和农产品运销户等优势资源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首选培养对象,通过培训引导和考核评估,首批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40名。其次,建立梯队推进机制。通过建立县农技专家团队、乡镇农技推广技术员队伍和村农业科技示范户“三级梯队”推进机制,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筛选与培育,逐步探索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户→生产经营能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2013年,临邑县按照10%~15%的农户比例,在全县856个村筛选出1.4万个科技示范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能手的重点培养对象,按照农技指导、农机服务、农资购销、农产品加工销售等行业分类结对帮扶、跟踪考察,强化从农业科技示范户到生产经营能手的转变,再考察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截至2015年6月,全县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400多人。第三,注重提档升级。充分利用“互联网+”,探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升级版。2014年8月,临邑县以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为试点,通过参观学习和专题培训,引导开展各具特色的支农服务和经营活动,鼓励参与“互联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探索。至2015年6月底,全县已有17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并带动周边近200户农民实现家门口创业和网上开店梦想。

二是教育管理。临邑县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积极整合县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县委党校、华亿职业学校和农广校等教育资源,开设了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网店经营、小麦宽幅精播技术、玉米“三位一体”集约化种植管理、玉米花生间套作栽培技术、农机使用与维护等36个培训科目,把培训基地逐步设在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把课堂设到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每年组织农技培训600多期,对2万多个科技示范户和1万多名新型职业农民轮训一遍。

三是扶持引导。临邑县没有单独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政策,而是把涉及“三农”的扶持优惠政策进行有效整合,采取部门联动、协调发展的方式,强化措施落实,讲求实际效果。结合妇联和人社局制定的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每年举办6~8期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鼓励引导发展种养殖、农业技术服务、手工艺品加工等创业项目;结合团县委“农村青年回乡创业行动”,精心制定了《临邑县农村青年回乡创业项目指导目录》,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争做新时代的职业农民,勇当农业新技术的传播者,现代农业发展的领航者;与民政、武装等部门联动,开设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并由人社局给予职业资格认定,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军。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一是抓好党组织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植中的引导作用。临邑县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党组织牵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模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健康发展。强化引领作用。明确农村党组织在合作社发展中的核心引领地位和“组织保证、协调服务、教育管理、引领带动”四大作用。强化人员优势,实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交叉任职”,充分发挥村干部政治素质高、带头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指导合作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立与运行,完善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工作机制。强化职能服务。农村党组织协调做好土地、机械、信息等各方面资源,引导农民以农机具、土地、技术或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发挥好农村党组织的职责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有关厂家让利和银行贴息贷款,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强化典型带动。2014年初,由县委组织部牵头,12个乡镇党委结合实际筛选出39个首批试点村,着力培植了一批运行规范、规模适度、带动和服务能力强的合作社。试点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入社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取得“农民得实惠、合作社有收益、党组织固根基”的蝶变效应。

二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化培植。临邑县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依托龙头拉动、产业推动、大户带动,积极优化农民合作社培植机制,形成了以种植和农机为主体,涵盖种植、养殖、农机、农技、加工、销售、运输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合作社发展格局。截至2015年6月,全县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96家、入社会员57000多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56.1%;培植家庭农场260多家,全县流转土地面积达28.8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2.8%。其中,临邑富民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临邑亿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合作社成为省级示范合作社,临邑攀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被评为德州市百强示范合作社,临邑秋华土地托管合作社开启全县土地托管新模式。

“两新”协同融合发展的阶段成效

(一)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助推动力

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受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青睐,正在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骨干力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临邑亿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承包耕地2100多亩,长期聘请19名职业农民从事机械作业、农技指导、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等工作,已经建成一个完善的生产经营团队。通过调研统计,全县1800多名职业农民专职或兼职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占到了总人数的33%以上。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奋斗目标

新型职业农民的思想普遍活跃,接受新事物、参与新探索的能力较强,他们也有争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热情。可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职业农民树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新型职业农民纷纷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负责人为榜样,积极创办自己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全县152名新型职业农民不断解放思想、汲取知识、总结经验,创办了自己的家庭农场,实现了从职业农民到农场主的转变。

(三)从“两新”到“多新”的融合延伸

临邑县在农业“两新”实践探索过程中,不断推进“两新”到“多新”的融合与延伸发展。“多新”是指在“两新”的基础上,扩展增加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社会化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站”、“新型专业村”等新型农业单元。

一是在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创建上,结合实施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整合全县农技推广、畜禽防疫等七大农业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工作。在全县申报的50余家社会化服务单位中,确定首批29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有15家由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负责人牵头组建或整合,有11家是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另有3家是农机经销商或者租赁企业牵头成立。临邑光海汽贸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多年的农业机械销售企业,2015年斥资60多万元购置一架植保专用飞机,在当年全县80多万亩小麦“一喷三防”实施集中飞防作业,比农民分散防治提前5天完成,并且成本降低15%。家庭农场主段希林成立全县首家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临邑秋华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组建起集耕种、浇灌、种肥采购、病虫害防治、机械收割、农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服务组织,实现了从家庭农场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功能延伸和融合发展。

二是在社会化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站创建上,充分利用各级退休农业技术人员和镇村农资经销商等现有资源,按照镇村区划,建立完善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翟家镇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齐保平3年前已到退休年龄,作为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先进个人”,他继续留在农业技术服务一线,并设立“翟家镇农业技术为民服务站”,免费为周边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全县12个乡镇设立农业社会化技术指导服务站320多个。

三是新型(淘宝)专业村异军突起,全县涌现出休闲采摘、白莲藕、永联蜜桃、有机甜瓜与水晶葡萄种植及工业品加工等60多个新型(淘宝)专业村。临邑县正在构建起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镇村农业技术服务站和新型(淘宝)专业村等为支撑的“多新”发展模式。

“两新”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界定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注册门槛有些低,存在盲从现象。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为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国家逐步简政放权,在工商注册的条件和程序上进一步放宽标准,例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再要求验资,对注册成员的身份等条件没有限制,甚至不需要实地查看经营场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和成员都不是农民身份,合作社注册成立了很多年都没有开展过农业经营活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问题。各级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监管部门职能不明确,疏于对这一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导致少数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经营范围、投融资、财务监管、生产经营等方面暴露出很多违规、违法问题。比如,个别合作社非法集资,有的合作社在种肥等生产资料上以次充好,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同时,通过工商注册查询系统和实地调研发现,各地都存在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有的注册5年以上的还只是一个空壳,更有极少数空壳合作社,拿着一张执照和一枚公章等着国家的扶持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问题。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上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各地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有的地方举办一次农技培训,登记上几个人名就算培育成新型职业农民了,更是缺少长效性培训管理和考核,最终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偏离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图。在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培训管理上存在着职能不清问题,究竟由人事劳动部门管还是农业部门负责,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职责分工,存在职能交叉和空缺。

“多新”的政策扶持问题。目前有些地方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在落实上存在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有的扶持政策不能够“一竿子插到底”,“空壳”经营主体和部门套取、截留或挪用扶持资金现象依然存在。同时,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业务指导服务存在着缺失,这也是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原因之一。

对“两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前提是明晰部门职责,明确哪个部门认定、管理的问题。二是明确认定标准。建议借鉴各种职业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制定全国统一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颁发统一的认定证书。三是体现职业价值。让新型职业农民真正成为一种新职业,充分发挥职业优势,体现职业价值。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退出机制建设。建议强化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考核评估管理,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对没有实质经营活动的、弄虚作假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注销。

强化政策扶持的落实机制建设。对各项扶持政策要切实做好上下贯通,及时落实到位。建议建立专项扶持资金“点对点”对接机制,减少资金中转环节,避免截留或挪用。

强化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建设。建议农业、经管、人事劳动、工商等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协同合作联动机制,统一做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服务。切实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帮促建立科学合法的生产经营制度。

(作者单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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