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将愈发明显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李国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字号:【

考虑到我国农用地三权分置的产权改革、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民家庭对土地依赖程度的降低等趋势,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尽管我国小规模土地耕种的家庭经营主体在数量上仍将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之所以呈现多样化而不是集中化分布,与家庭经营的关系十分密切。家庭经济社会功能以及家庭间的差异决定了家庭经营农业规模的多样化。家庭经营农业规模的大小深受经济因素影响,但绝非仅仅由经济单因素决定。任何外界,无论通过怎样先进的方法来帮助农民家庭测算最佳土地经营规模或者农业经营规模,可能都是徒劳的。鞋子穿在脚上,只有穿鞋者才知道是否合适。家庭经营怎样的农业规模、耕种多少土地,这个选择权和决策权赋予农民要可靠得多,外界过多干预就可能成为瞎指挥。农业经营规模是否合适、是否扩大?农民心中有数。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外界评价农业经营规模的适度问题就一定毫无意义,关键是怎样评价农业经营规模的适度问题,核心是要回答更加注重从资源配置中间环节来评价,还是更加注重从经济社会影响来评价。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更加依靠新型职业农民。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来看,要让一个合格的农民专心发展现代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让他(她)的收入水平或者家庭收入水平要能够达到社会平均水平。种田不如打工,谁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面对激烈的竞争,既要面对直接间接的国际竞争,又要面对国内同行主体间的竞争,还要面对产品可替代的竞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定是具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其主体能够在持续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市场竞争的最终赢家。如果人为地确定某个或者某区间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才能享受扶持政策,并且让这类主体长期靠扶持过日子,这种经营规模应该不是适度的,这样的政策可能也是失败的,长期结果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不利,对经济社会也是有害的。发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要靠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资源要素市场,激活农业土地等生产要素,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要靠农业组织创新,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的成长;要靠有效的公平公正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靠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发展。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