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东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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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略村地处广西田东县南部大石山区,现有贫困户425户、1567人,贫困发生率47%,人均只有三分地,收入不足2800元。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平略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产业发展得并不成功。

近两年,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的背景下,田东县在资产收益扶贫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一是设立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成立田东现代农业投资公司,以财政为担保,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06亿元,设立“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为田东县53个贫困村每村提供2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利率在基准利率4.75%基础上向下浮动10%。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信托机制。成立国有控股的田东国泰投资公司,以土地流转信托形式对河谷地区农户土地进行收储,并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进行整理,通过田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给有意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三是成立村级扶贫帮扶协会。针对贫困户文化程度低、生产技能差、经营能力弱等问题,在村“两委”的组织下成立扶贫帮扶协会,吸纳全体贫困户加入,统一承接“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贷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四是股权投资异地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贫困村扶贫帮扶协会将“资产性收益扶贫引导基金”的200万元贷款,入股投资河谷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获得稳定的入股分红收益。平略村将100万元投入到林逢镇香蕉标准园项目,30万元投入到思林镇火龙果种植项目,70万元投入到田东隆祥兔业专业合作社养兔项目。项目的选择均经过了金融机构、投资公司详细评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五是折股量化分享资产性收益。以平略村投资林逢镇香蕉标准园项目为例,100万元投资入股的年分红收益可折算为15亩香蕉销售收入。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期限为2016至2030年。前5年,收益的90%量化到扶贫帮扶协会全体会员,10%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从第6年开始,村集体收益分享比例提高到30%,其余70%由全体村民分享。

田东县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带给我们四点启示:一是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是前提。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加快,使这种扶贫方式成为可能。二是财政担保批发转贷是关键。在财政担保下,投资公司从银行统一贷款,再转投给涉农企业,从而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满足了企业资金需求,保证了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三是土地信托产权交易是载体。利用土地资源信托平台,集中收储整理、上市交易,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信息,为银行风险处置提供条件。四是异地投资保值增值是精髓。异地投资突破了贫困村当地资源环境的限制,破解了易地搬迁无地安置的难题,实现了扶贫贷款保值增值,使贫困村持续获得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收益成为

可能。

(农业部百乡万户赴广西调查组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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