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有媒体以《供销社为农村金融服务补“短板”》一文,介绍了河北供销社从解决农民融资难入手,组建农信担保公司、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打造了涵盖农村产权交易、融资担保等10类金融业态的省级平台,构建了全链条、一站式合作金融服务体系,这无疑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此举能够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值得点赞,但不可忽视创新金融服务中的经营管理问题。一方面,多制式的经营平台,能够解决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出现的担保难,能够补上专业金融行业业务经营单一的问题。另一方面,供销社从事金融业务,要从管理上下功夫,推广业务品种,金融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有具备金融业务知识的服务人才。金融行业是个以货币为商品的特殊企业,金融经营活动不同于其他商品经营,把商品卖掉收回货币就算交易结束,金融业务活动涉及合规性、合法性、有效性、营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为此,金融业务经营操作,需是懂法、懂金融、懂经营的人员去完成。二是制度建设要健全。金融业务行为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内控制度,有一套完整的业务操作流程,有一套需遵循的内控制度,有完善的员工思想教育体系,用思想道德、制度约束,保证金融业务的顺利完成。三是要在经营许可的前提下经营,不可超范围经营。在经营业务活动中,严格按照有关监管部门核批的业务范围经营,允许合作性互助组织的经营资格,决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搞所谓的存贷款经营活动,对于只有担保业务范围权限的,也不能从事吸储、放贷的经营活动,防止挂羊头卖狗肉。
供销社作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纽带,在为农民尤其是贫困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近年来,各地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扎实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但是供销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把好防控风险关,加强规范引领。为确保资金互助安全运转,资金互助社要引入银行第三方托管机制,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资金仅限社员内部使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防范金融风险,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努力维护社员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福建省龙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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