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不识历史 或需绕行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西土即 字号:【

一位诗人曾讲,伟大的时代,需要发生一些伟大的事情来作注脚。毫无疑问,当今中国“三农”事业正处在一个伟大的发展变革时代,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除弊鼎新的制度创新,火花迸发的思想革命。其中,当下大力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毫无疑问是一件很大的事。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在凤阳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深化农村改革,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位居首位的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不过,说清楚集体经济究竟是什么,真有些难度。特别是从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规范研究角度来看,加上意识形态上的偏见,有人更觉得它是个“怪物”。甚至有学者认为,集体经济存在源发性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后天性的操作不当缺点,由此导致,产权不明、利益不清、政企不分、制度不健全、平均主义、效率低下、滋生腐败与村霸等一系列情况问题。这些都或多或少与集体经济有关联,但谁又能证明,这是集体经济独有的?

需要提醒的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经济一直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形式,它支撑起了中国农村近60年平稳持续发展,基本保障了中国农民生活的不断改善,而且这种支撑保障作用至今未见衰减,反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而越发增强。所以,也有很多人是挺集体经济的。但无论是褒是贬,尤其是先入为主依靠某些价值判断来分析议论,都不应是一位研究者应有之态。集体经济可能不是某些人所认为那种“规范”,但却是历史的,是现实的,需要着眼于未来来发展的。

真正的研究者会冷酷实证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究总结出一般性规律,进而尝试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探索与法律研究》的作者——方志权研究员就是这样一位。他在本书中系统回顾全面总结了中国集体经济发展的历程,客观评述了利弊得失,并在比较多种具体实践模式的基础上,着重在法律制度层面提出了很多务实且富有创见建议。难能可贵的是,方志权研究员除长年专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理论研究,还具体组织推动了上海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此外,多次参与了国家相关改革文件的讨论与起草工作。因此,本书自然集理论思想性、实践操作性与政策指导性于一体。我们的读者如果愿意思考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肯定会从中得到一些有益启迪,甚至是一份答案。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