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过期药品找一个制度出口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袁浩 字号:【

据统计,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但大多数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如果用5吨的大卡车来运,至少需要3000辆。

过期药品留着不能吃,扔了有污染,被不法分子收走会贻害他人,如何处理过期药品俨然成了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对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做出规范,也没有规定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在政策“空白”下,药店、厂家、政府部门都有了拒绝回收过期药品的理由,过期药品的合法消化渠道由此缺乏,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近年在国家没有统一政策出台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的探索,但都零零散散,基本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社会参与”的模式。人们担心,药品作为特殊物品,其销毁主体不明、补贴不到位等制度缺失并不能使这项工作长久持续。因此,为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以及减少过期药品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危害,应从法律制度、预防机制等方面给过期药品找一个制度出口。

笔者认为,国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分类处理的方法,一方面加强对过期药品的管理,出台过期药品处理硬性规定,设立过期药品终端销毁制度,为家庭过期药品的管理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在各省设立药品回收处置机构,专门消化过期药品;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让公众养成定期清理但又不随便丢弃过期药的生活习惯。同时,药企(含生产、销售)必须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台账,并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制药企业进行过期药品的回收。

(河南省内乡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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