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印发通知,要求学校、村(居)委会等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隐瞒不报,将被严肃追责。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将追责。
建立“留守儿童报告制”,为孩子们织就一张保护网,避免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是一个安全兜底制度,是留守儿童问题的“报警器”。好在于建立了数据库,可以及时掌握和了解留守儿童数据、生存现状等,只要发生异常,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及时向留守儿童伸出救援之手。
有数据显示,我国有6000万留守儿童,实际上,这些留守儿童是“制度性孤儿”,缺少亲情关怀、缺少家庭温暖,有的还缺衣少食,生活现状比较糟糕。针对部分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的确有必要建立“留守儿童报告制”,一旦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及时把信息传递给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及时伸出温暖的手保护孩子,保障安全,安排生活、学习等,这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毋庸讳言,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并不是某些地方所特有,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只是在有的地方问题还没有暴露。各地不妨借鉴济南市的做法,在本地推广“留守儿童报告制”,为留守儿童织起一张安全网。
(湖南省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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