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贵州省六盘水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有效整合了各种资源要素,极大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怎样实现“三变”
(一)细化资源变资产。通过将村(村民小组)属于集体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经中介公司评估(协商评估)折价,然后通过合同或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实体后取得股份权利;盘活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对农村资源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备案、评估认定,以股权形式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聚集各类生产要素,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潜能,创新农业发展思路,实现农村共享发展。
(二)推进资金变股金。试点县可以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不改变资金姓“农”的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转变为村集体或持有的资金、村集体自由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到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后,同等享有股份权利。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支农资金,既可量化到集体作为集体股,也可量化到农户作为个人股。
(三)推进农民变股东。鼓励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等商业评估折价,以及自有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成为股权投资人。
探索“三变”改革的基本流程
(一)股权股值的明确。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对用于入股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含净资产),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价值确定为合理有效价值;对允许用于入股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作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民的入股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对额度在20万元以上农民入股的资源、资产通过中介机构评估,经与农民协商并征得同意后,作为法定股值入股。
(二)开展股权公示。股权股值确定后,乡镇和村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方可确定合作对象。
(三)确定合作对象。村集体的合作对象按照需求选择承接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和合作项目,进行合作,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农民选择的入股方式与合作对象,由农民自行决定。
(四)建立股份合作。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和量化的要求,协商一致,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值、股份、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股份合作。
(五)签订合作合同。合作双方当事人按协商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依法签订合同,进行司法公正,依照合同适时兑现收益分配。同时,在保障双方权利的前提下,要明确农民入股经营主体解散、破产后的仲裁处理办法。
(六)加强过程监管。对合约入股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财政资金、农民入股的资源资产、资金及其合同内容、经营过程、分配方案,一方面要定期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新闻各界的全程监督,增强农民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制定和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
(一)抓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动“三变”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抓好“三变”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抓好该项目工作的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试点县一定要加快推进速度,从自身的实际出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做好工作。同时,要抓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和林权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保证农村资产资源权属明晰化、配置机制市场化、产权要素资本化、管理监督规范化。积极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把资源、资金、农民、企业、产业聚集起来,使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优化组合,互联互通,为“三变”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选准并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三变”改革。充分发挥我省立体气候明显,生物资源多样、真山真水、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保护和利用好每寸国土资源。稳粮油、调结构、转方式,始终把烟叶、茶叶、果蔬、中药材、畜牧业、渔业水产和特色食粮、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发展作为调宽经济作物的主打产品,转变生产方式培育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增强特色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园区,着力发展农产品保鲜、精深加工和精致包装为主体的第二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农业物流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实现农业的“接二连三”。使之成为“三变”改革的产业支撑。
(三)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新“三变”改革。试点县要切实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要借我省风生水起的大数据发展趋势、云计算发展方向,抓好“互联网+农业”;试点县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养专业人才、广泛开展电商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农民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培养和增强农民的“触网”意识,跳出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模式,让农民在网上交易逐步成为习惯。要大力加强物流配送为主的硬件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短板。要大力鼓励农村党员干部、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等担任农村电子商务负责人。让“三变”改革从一开始就融入信息化的大潮中。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三变”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三变”改革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重要途径。一是大力发展综合平台合作社。各地可探索以村庄为单元把村民组织起来,吸纳和组织更多的村民建立综合性合作社,鼓励村干部和农村致富带头能人领办或带动合作;二是鼓励农民“自办”合作社;三是引进和鼓励工商企业入驻农村发展农业产业化;四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组织组建合作社;五是涉及“三变”改革的村均要依托合作社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从而推动“三变”改革。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激活“三变”改革。加强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改变传统的“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分配方式,明确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农生产性资金,原则上可按人口、贫困人口等因素分配到村,由村量化折股到户,统筹安排入股,不直接发放现金。加快推进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村集体或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平台作用。
(六)转变农村金融服务方式,驱动“三变”改革。“三变”改革最大的问题是融资难。各地要遵循“政府牵头抓环境、金融创新做产品”的思路,可探索搭建四个平台。一是建立信用体系平台。由政府主导,金融部门参与,评定出各等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三年为期,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对农村集体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等确权基础上,建立土地认证、评估、流转平台,做到县有大厅、乡镇有中心、村有服务组织,对“三资”进行认证、收益评估、流转登记。三是建立金融担保平台。采取政府注资、社会融资方式,搭建金融担保平台实行“政府+银行+企业+保险”的融资担保模式。申请贷款主体资格,企业要依法注账,大户要做到有账目、有农业保险,合作社除了有账目、有农业保险外,还应有公积金留存,有农机具折旧,增强银行放贷信心,探索银行“特惠贷”以各种灵活的方式参与“三变”。
(七)认真抓好档案管理,记载“三变”改革。“三变”改革牵涉面广、关注度高,资料繁多,档案资料作为记载“三变”改革的整个进程和评价“三变”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试点县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要将“三变”中形成的文件、决定、实施方案、章程、资源、资产、资金和股民与股权等重要资料毫无疏漏地整理归档。无论是资源变股权,还是资金变股金,以及农民变股民都要编制清册、建立台账,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联网,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大数据,利用云计算,做好对“三变”工作中各类数据的采集、监测、统计、处理、分析与应用工作,把“三变”改革成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实现我省农村第二次飞跃的智慧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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