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要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和支撑,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尤其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的来说,要主动适应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在存量上想办法,在增量上做文章,在方式上求创新。具体来说,当前要在保障和增加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重点工作:
第一,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多次做出重要部署,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内打破“自留地”、存量基数的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大农业”的思想,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整合,近两年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整合为过去的一半;对外加强沟通争取和资源整合,狠抓落实、主动配合,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现代农业建设上来,这两年重点推动了中央五个部门的资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进行整合,配合开展了黑龙江“两大平原”和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但是,“三农”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资金渠道多,农业补贴政策仍然存在不全面、不系统、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下称预算草案)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安排,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统筹协调、化零为整,集中力量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围绕“提质增效调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主线,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布局,从源头上、机制上深度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盘活、聚焦,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高效性,争取到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资金总量稳定增长的同时,项目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也进一步整合聚焦。为此,要探索实施“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的管理模式,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大专项下,以调整优化结构、完善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机制等为重点,提出各专项的总体政策目标、任务内容和实施标准,允许地方在中央政策范围内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和使用资金。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重点抓两件事:一要深化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农业财政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完善“五到省(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审批权限、管理责任、绩效管理)、一挂钩(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管理机制,将属于地方事权或适合地方管理的事项坚决下放到地方,中央层面重点做好目标设定和绩效考核;二要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做到放管结合,确保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用得对。此外,今年还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总结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第二,大力推动农业金融跨越式发展。近年来,农业部以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为重点,积极组织研究和大力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年初又组织召开了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与保监会等部门就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达成了共识。但是,随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他们对农业信贷、保险需求尤为强烈,金融支农已成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最大短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财政对农业投入,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引导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建设”,对财政撬动金融支农作出了明确部署。可以说,当前正处在破解金融支农难题最佳的历史机遇期。
下一步,要抓住历史机遇,按照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农、“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两保”、“一基金”、“一系统”方面的工作。“两保”,就是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农业担保上,要指导推动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年内全部组建完成并尽快按照政策性定位和市场规则启动运营,有效解决农业贷款难题。同时,配合财政部组建完成国家农业信贷担联盟,为省级担保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行为规范和风险救助、再担保、人员培训和信贷政策对接等服务,建立有效风险防控体系。同时,要积极探索推广“政银保”结合、“保险+期货”等各种模式。农业保险上,要以“提标、扩面、增品”为核心,推动国务院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文件尽快出台,协调制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品种农业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将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探索开展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和生猪、蔗糖目标价格保险,提供更加符合新型主体需求、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服务。“一基金”,就是积极探索部分农业直接补贴向农业投资基金转化的有效模式和路径。预算草案明确提出,对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竞争性领域专项,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落实这一要求,可探索在畜牧商业化育种上取得突破,争取通过现代种业基金增资扩股形式,与社会资本联合设立股权基金,重点投向品种选育领域。“一系统”,就是加快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建设,解决“缺信用”“缺信息”的两缺问题,直接对接信贷、保险和补贴,提高政策支持的精准性和执行性。此外,要继续深入开展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力争通过典型地区的先导性创新试验,探路子、寻突破,增加农业金融政策储备,探索推广金融支农的有效模式。
第三,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近年来,农业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围绕部党组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和“持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目标任务,统筹项目、资金和政策,加强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目前农业资源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局部还有加剧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参加黑龙江代表审议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预算草案提出“调整现有农业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明确了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导向。
下一步,要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部署及任务分工要求,围绕“稳产量、强产能、促增收、可持续”和“三个安全”(即粮食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产地资源环境安全)目标任务,尤其要把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核心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以技术补贴和绿色农业经济核算体系为核心的农业补贴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一要聚焦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整合优化财政支农投入方式,完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前要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渔业资源养护、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河北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湖南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即将启动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探索开展耕地休耕试点方面取得新进展。二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技术、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清洁生产技术以及绿色生产资料等研发和推广应用进行补偿、激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要尽快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并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范围,突出以县为单位整县示范、整县推进,并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PPP等新模式。三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运用清洁生产技术、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四要调整优化农业科技财政投入的方向重点,以解决农业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加大农业科技财政投入,加强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并通过对各种技术及模式进行比选、优化、集成和熟化、简化,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能在较大范围推广复制、切实可行的农业节本增效、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和现代生态农业模式与体系,持续抓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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