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对耕地质量构成严重威胁。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我国耕地土壤点位污染物超标率为19.4%,远高于林地10.0%、草地10.4%的土壤点位超标率。尽管如此,我国目前仍然没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文件。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加强耕地土壤的污染防治。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等7位代表关于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邓凯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到,“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确定土壤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提出预防土壤污染以及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法律责任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责,确立各部门工作联动、会商等制度规定;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特别是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设专章规定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
邓凯等代表还建议完善保障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的相关制度。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完善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大力培育、推广抗病抗虫和养分高效利用的农作物新品种,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产品,倡导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大力推进可降解地膜、农作物秸秆返田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利用,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
耕地土壤污染相对于大气和水污染而言,具有隐蔽性、延时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旦发生污染,治理难度大,治理周期长,受污染的土壤通过食物链的传导,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土壤污染多数情况下看不见、摸不着,一旦被污染,治理代价很大。”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种子协会秘书长李爱青在接受采访时表达担忧。
“要保障‘米袋子’、‘菜篮子’,首先要保障土壤,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亦呼吁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2013年下半年开始编制的“大气十条”发布仅用了3个月,“水十条”也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两个文件出台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刘正军代表表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历尽波折,至今未能出台,已经严重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必须加快出台进度。他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是在国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考虑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用于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三是国家在推进耕地污染治理过程中,将第三方治理作为主导模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长期关注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周建民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再次呼吁保护土壤环境。周建民委员向大会提交了相关提案。“解决土壤污染防治难题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相关法规体系。在这一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明确相关管理职能、管理流程的规范和管理标准的配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周建民委员表示。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十分突出,其中土地污染的责任主体、管理主体和管理流程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国土、经济、农业和环保等主管部门未充分发挥有效的协同作用,不利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为此,周建民委员建议,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时,要整合国土、环保、农业、经济等部门的管理力量,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更有效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度,记者在3月1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的记者会上了解到,“土十条”的编制工作自2013年5月启动以来,反复修改版本达50余次,目前文稿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按照程序报批后就可以实施。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透露,目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已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初步拟订今年年内在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常委会,纳入到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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