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规模经营要适度
时间: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穆向丽 字号:【

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经营户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以妇女和中老年人为主,其文化程度不高、素质相对较低、持续生产的稳定性较弱;而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返乡意愿弱,更不愿意返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意味着,农业小规模农户经营将会因缺乏农业劳动力而难以为继。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突破口。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有计划地兴办具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也可以组织其他形式的专业承包,以便探索土地集约经营的经验。”此后,中央历年的“一号文件”和若干《决定》中多次提到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及家庭农场发展工作。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也长期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适度规模经营来源于规模经济,指的是在既有条件下,适度扩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使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趋向合理,以达到最佳经营效益的活动。而家庭农场作为具有独立市场决策行为能力的经营主体,以农业规模化生产为基础,往往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或者增加农产品产量,并通过发挥农业多功能性(三生一服:生产、生活、生态和服务),最终实现总的经营收益增加。可以说,家庭农场有探索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可行性和效率最优化的原动力。

对家庭农场来讲,到底多大的土地面积算适度规模经营?实践中,各地政府部门大多从以下角度进行评判:有的地区从保障务农与务工人员收入均衡的角度来确定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有的地区则用机械作业的最佳规模来衡量这个度,如上海规定现阶段为100~150亩,今后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可逐步扩大土地规模。有的则依据现有农户承包面积,直接规定了具体面积或面积区间。

规模经济在农业生产中是不断变化的,因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往往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因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与要素投入、农业生产技术、家庭农场经营类型、经济效益、家庭农场所处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取决于:家庭农场类型、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经济社会发展进度、技术推广应用、机械化水平、劳动力状况、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受到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观上对机会成本的考量、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经营意愿(能力)的影响,还受到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与数量、土地流转速度与数量、乡村内生环境、农民分化程度、农业保险市场以及信贷市场等外部制度性因素的约束。

总体上看,应开展全国范围的长期分类型家庭农场大样本数据采集,在此基础上开展家庭农场生产成本和收益、土地流转的方式与规模、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政策与支持措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等方面的分析,以期能够更加准确地确定经营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面积。据此,既能避免一些经营主体盲目追求大规模带来的“规模不经济”问题;也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正确的土地制度政策和农业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支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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