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 加强监管 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刘平 字号:【

上世纪90年代,绿色食品作为一项开创性事业,在我国农业系统创立。发展绿色食品的理念和宗旨,一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提高农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进消费者健康;三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6年来,绿色食品经历了从概念提出、产品开发到产业体系形成,从理念创新到品牌创立与发展,品牌效应从工厂、企业放大到农田、基地和农户,成功走出了一条以品牌带动消费,以消费拉动市场,以市场促进生产的良性发展道路。绿色食品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排头兵”,引领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消费的“风向标”。当前,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是挖掘农村经济增长潜力和农业内在价值的重要手段,品牌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品牌引领经济增长转型升级的阶段,绿色食品肩负着带动我国农产品品牌整体提升的重大使命。

坚持安全优质定位,着力打造精品品牌

“安全、优质”是绿色食品产品的基本定位。以绿色食品标志为质量证明符号,获证产品具备了“安全、优质”的基本属性,为消费者放心选购提供了保证。多年以来,绿色食品从满足城乡居民对安全优质食品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审查许可制度、证后监管措施,确保了产品质量可靠和品牌公信力。

建立特色鲜明的绿色食品标准是绿色食品一个重大制度创新。26年来,为了打造精品,满足高端市场需求,服务出口贸易,绿色食品标准已达到甚至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目前,通过农业部发布实施的绿色食品标准有126项,涵盖了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标准和包装贮藏等环节,构建了一套具有科学性、完整性、系统性、先进性的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创建和实施,奠定了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技术基础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为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树立了新标杆。

以先进的标准为基础,绿色食品推行“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的“五有”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建立了“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规范了绿色食品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有效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中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化水平,放大品牌价值,还构建了与绿色食品产品生产、绿色、原料基地相关的专业营销的全产业链条。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与推广应用于1996年启动,目前绿色生资企业已达110家,产品234个,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投入品选择提供了方便可靠保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于2005年启动,全国现已建成665个基地,总面积1.69亿亩,对接企业2488家,带动农户2130万户,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原料保证和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已超过1万家,产品接近2.5万个。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的大型超市等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绿色食品已成为市场准入的一个重要条件,纷纷设立绿色食品专柜、专区、专营店、营销中心。近年来,中绿生活网、工行融e购等从事绿色食品营销的专业电商平台异军突起,拓展了绿色食品营销网络和新型业态,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赢得了市场份额,积极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胆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维护品牌公信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要“产出来”,也要“管出来”,绿色食品也不例外。“产出来”,就是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指导企业和农户落实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同时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和程序开展符合性检查、检测和评审,确保产品安全优质。“管出来”,就是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监管,持续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多年以来,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创新监管制度。目前,绿色食品已全面建立和实施了以企业年度检查、产品质量抽检、标志市场监察、质量安全预警、监管信息通报等5项制度为核心的证后监管制度体系,并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和淘汰退出机制,有力地维护了确保绿色食品品牌形象。

企业年度检查。即由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对辖区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通过开展企业年检,及时指出企业在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了企业行为。

产品质量抽检。即对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采取监督性抽查检验,是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的一项刚性化手段,年抽检比例可达25%~30%。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予以公告。多年来,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节的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抽检覆盖率逐年增长,部分省市抽检产品甚至达到全覆盖。

标志市场监察。主要目的是检查监督企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维护绿色食品良好的市场形象。监察行动每年集中开展1~2次,由各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当地选取5~10个有代表性的超市、便利店、专卖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采取购买方式,对所有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近年来,市场监察范围逐渐向中小城市延伸,并在全国设立了近百个固定市场,作为绿色食品市场变化的长期监察点。

质量安全预警。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员和相关监测机构,收集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经专家分析、评估后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目前绿色食品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监管信息通报。通过公开媒体、网络平台公告及发布会通报等渠道,向社会发布绿色食品监管信息,包括因抽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等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及其产品。通过公告、通报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淘汰退出机制,传导了严格监管的信号。

创新监管机制。首先,优化企业年检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管理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把各级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从职责、任务进行明确分解,形成了工作责任机制;二是通过填写《检查工作记录单》、《年检现场检查报告》,下达《年检结论通知》等措施,做到过程有记录,工作可追溯;三是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地方企业年检工作成效,将相关意见和信息反馈给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相关企业,促进各个方面改进工作,形成了问题倒逼机制。

其次,强化产品抽检工作机制。为体现公正性,将检测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保证权威性,委托检测机构不受所属系统、所在区域及所有制限制,按照专业优势和业务水平来选定;为保持客观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确定检测项目并承担检测经费;为加大抽检力度,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产品抽检比例都保持在10%以上,加上地方绿办每年安排的监督抽检,总的抽检比例高达25%~30%。同时,为充分发挥产品检测的作用,通过对检测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作为风险预警的依据。此外,将年度抽检与产品续展相衔接,当年抽检结果可作为续展检测材料,为企业降低了续展成本。

第三,坚持监管信息发布机制。为了回应社会的关注,进一步体现绿色食品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增强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可信度,从去年开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尝试建立实施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在第十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期间,首次举行监管信息发布会,向社会发声,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赢得了广泛好评。

第四,完善企业内检员注册管理机制。企业内检员是开展绿色食品监管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有企业内检员20600人。为了进一步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内检员网上注册和年度登记注册,完善登记信息、摸清在岗底数,建立与内检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对内检员队伍高效、动态化管理。

第五,探索标志监管员激励机制。目前,全国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已超过1600人。为了完善绿色食品监管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监管员的积极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拟定了《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绩效考评办法》,将在监管员激励机制方面作一些探索。

创新监管理念。一是树立监管与服务结合的理念。通过监管处罚企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及时发现绿色食品企业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指导企业改进和提高,不把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带到市场,使企业配合检查、欢迎检查、希望检查。

二是倡导企业诚信自律的理念。企业是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主体。绿色食品多年来坚持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激发企业在绿色食品品质保障方面的潜力。近几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各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通过高密度、多频次的培训,全面加大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力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企业内检员的作用。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的理念。一方面,树立审核也是监管的理念,严把准入关口;另一方面,化“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将绿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纳入监管长效机制,结合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和研判,防范行业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风险。

从严从紧,持续发力,确保绿色食品持续健康发展

绿色食品事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品牌化引领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列入供给结构升级工程的重要内容。随着《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的出台,各地绿色食品发展的步伐将稳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规模将持续扩大,企业主体类型和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将持续增强,这势必对监管工作提出更大的挑战。为此,整个绿色食品工作系统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三个意识”。绿色食品工作系统要树立和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规履责,勇于担当。

二是明确“两大任务”。要以“确保产品质量,规范使用标志”两大任务为重心,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就是通过严格的年检、抽检,确保获证产品的内在品质始终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符合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的精品定位;“规范使用标志”,就是通过市场上标志使用的监测和检查,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有效查处假冒用标,纠正不规范用标行为,确保绿色食品品牌是干净的品牌,没有杂质和水分的品牌。

三是落实“五项制度”。企业年检要突出有效性,加强督导。产品质量抽检要注重计划性、协调性,做好国家与地方层面的衔接。标志市场监察要突出企业不规范用标问题,加强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质量安全预警要更加精准、及时,防患于未然。产品公告要公开、透明,对因各种检查、抽查不合格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和产品及时对外发布。

四是建设“两支队伍”。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监管员和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是开展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的两支重要力量,要积极发挥两支队伍的作用。要通过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强标志管理监管员工作的绩效考核。要通过持续抓好内检员的培训与管理,发挥内检员在宣贯标准、沟通信息、质量保障、风险预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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