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农业是西藏的基础产业和民生产业,是“十三五”期间西藏为实现全面小康的主攻方向。西藏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牧民增收致富,农业产业化要发挥应有作用。
西藏正处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西藏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条件。近年来,西藏农业奋起直追,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西藏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并不落后于西部地区。“十二五”期间,西藏进一步加大农业投资力度,截至2014年底,西藏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74.5%,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57.5%,科技贡献率44%,农作物良种覆盖率85%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8.7亿元,比2010年增长37.7%。日喀则市江孜县红河谷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占地6万亩,目前土地整理、园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将成为西藏高标准的粮油、畜禽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农业经营收入成为西藏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发展农牧业是西藏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2014年,西藏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59元,比2010年增长77.8%,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2014年家庭经营收入仍然占总收入的63.2%。日喀则市白朗县东嘎镇色唐村2012年成立了荞麦加工专业合作社,村民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统一种植和开展荞麦加工,2014年入社社员人均分红3000多元,同时还能获得土地流转收入和在合作社临时务工收入,当地贫困户实现了脱贫致富。但要实现“十三五”农民收入倍增并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不能只依靠发展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西藏农民增收必须坚持多条腿走路,加快劳动力转移,大幅增加劳务收入,拓宽其他增收渠道。
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西藏依托优越而特殊的自然环境,围绕藏药、青稞、牦牛等特色产业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明显优势。高原之宝公司生产的牛奶、奶粉,银河科技公司生产的拉萨啤酒以及诺迪康药业公司生产的藏药等产品均得到内地市场的认可,部分产品还进入美国、香港等市场。到2014年底,全区共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1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总产值达23.2亿元,农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24亿元,产业化经营率达到38.6%。山南地区自2012年以来积极实施“产业、品牌、商标”三推进战略,围绕青稞、土豆、藏鸡等特色农产品,建设了一批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了一批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了一批特色产业品牌。其中,乃东县结巴乡的青稞加工项目,带动当地农户种植青稞2.3万亩,形成“藏地圣田”商标品牌,同时结合周边旅游资源和光伏产业带拓展了农业休闲、旅游价值,成为当地产业深度开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典范。
农民合作社发展潜力很大。在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同时,西藏也立足于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和能人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从2009年开始,西藏每年安排超过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2015年又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对发展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加大了项目支持力度。快速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在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牧业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白朗县蔬菜种植合作社把全县广大菜农和蔬菜种植户组织在一起,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蔬菜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整体效益。该合作社已发展社员560余人,服务覆盖到全县9个农业乡镇,种植的蔬菜大棚达5200多栋,达到户均1棚以上,种植的蔬菜品种达40多个,人均增收1000多元,占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0%。
推进西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工作
西藏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但从调研情况看,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关于产业布局规划。由于西藏自然环境和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当地青稞、马铃薯、牦牛、山羊、藏猪、藏鸡等高原特色产业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目前已经开发的相关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因此,容易形成产业同质化竞争,实际上已经出现不同地区重复引进相同加工项目的苗头,势必产生不正当竞争,导致原料供应紧张。比如日喀则市和山南地区的一些县同时将青稞种植加工或藏鸡养殖作为主导产业,并引进相同的加工项目,要么加工规模小、效益不高,要么因种植面积有限导致原料供不应求。针对西藏种养规模受限制的特殊情况,西藏应当从自治区层面重视产业布局,合理引进加工企业,对种养殖基地建设、加工销售项目统筹规划,避免产业同质化和企业无序竞争。
关于产品市场定位。据了解,当前内地企业投资西藏农业关注的首要问题是原料供应,普遍担忧原料“吃不饱”。西藏有好原料,但供应量不足;有好产品,但产量不高。因此,我们认为西藏农业应当立足于做优做特做精品,充分利用好“西藏生产”这一具有特殊号召力的品牌效应,通过稀缺、优质、高价的营销策略主攻内地高端市场;同时,充分利用西藏的地缘优势,借助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和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打入南亚市场。
关于经营主体市场意识。由于西藏农民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历练,参与竞争、承受风险的意识很弱。近年来,虽然新型经营主体成长较快,但是等、靠、要的思想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反映,“农民只相信政府,不相信企业,而企业也等着政府出面解决问题”。我们也发现,一些农业项目,从策划选址,到建成运行,再到产品营销,每一个环节企业都是政府扶着走,久而久之企业就形成了政府依赖症,不会也不愿和农民打交道、和市场打交道。总的来看,当前政府保姆式的扶持方式有其合理性,但从长远来看,应当通过示范、补贴、贴息等方式引导他们发展农村经济,重视培育经营主体的市场意识。
关于合理引进内地龙头企业。近年来,西藏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较快,不少合作社、龙头企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带动能力。比如山南地区乃东县贡桑禽类养殖专业合作社,不仅带动全县及周边3000多户农户从事肉鸡养殖,2014年全年实现肉鸡出栏103万只、带动农户人均增收5923元,而且已开始到昌都等地区投资禽类养殖。受原料供应和市场容量限制,到西藏投资的龙头企业并非越大越好、越多越好,而是要引进适合西藏特点和要求的,在技术、资金、营销渠道、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相应优势的龙头企业。要坚持培育当地现有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与适度引进内地龙头企业相结合,避免盲目引进,避免无序竞争,避免“水土不服”。
关于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打通农业产业链,实现产业布局完整、配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西藏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全产业链发展的思维和目标,实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上下游环节相互衔接和补充,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要按照《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围绕市场需求发展高原特色产业,以消费为导向开展生产,以加工为需求建设基地,合理引进和大力培育配套服务的包装、仓储、物流等企业,确保产品产得出、存得住、销得好,提高农产品增值收益。
促进西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要按照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思路,坚持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全产业链发展、科技创新、多层级联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适度引进龙头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内地龙头企业赴西藏投资,或者与西藏合作社、企业通过产销对接、项目合作、增资扩股等形式,在产品加工、基地建设,特别是技术对接、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思路,支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力争“十三五”期间每村建成一个合作社,培育50个以上国家合作社示范社,把合作社打造成西藏农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组织合作社专家赴西藏开展实地调研和对接,指导合作社建设,并在民主管理、财务制度、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辅导和培训,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对西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亟需人才的培训。结合现有培训计划,加大对西藏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带头人。建立援建单位对口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援建单位要通过技术合作、劳务输出等方式培养西藏紧缺技术人才。
畅通信息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招商洽谈活动、对口支援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投资西藏农业的优惠政策,推介西藏特色农业资源,引导内地企业投资开发。建议西藏研究建立内地产品需求和投资需求信息收集分析与发布机制,避免信息不对称,提高产业投资和产品营销的针对性。
加强品牌建设。定位高端消费群体,走少而精的发展路线,大力支持高原特色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支持专业村镇积极申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交易会、推介会等形式,展示展销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加快拓展内地市场。
支持物流发展。运输条件不便、运输成本高,是西藏优势特色农产品进入内地和南亚地区的主要障碍。建议国家将西藏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在财政、税收、用地政策上予以支持。建议西藏研究出台农畜产品出藏运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强化政策扶持。继续加大对西藏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在合作社国家示范社评定中,对西藏特殊情况予以倾斜,推动当地合作社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支持当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议西藏加大企业投资贷款贴息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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