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汪洋副总理在会上对山东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后山东省被列为全国首批整省试点单位。到今年6月,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和省级抽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17市全部通过省级抽查验收,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比全国要求进度早了两年,为全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了模式、积累了经验。就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的措施、该项工作的意义、实效和颁证之后的成果运用等问题,本刊记者日前专访了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
记 者: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作为全国首批整省试点单位,请您介绍一下山东省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王金宝: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入研判,科学决策,确立了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目标。2013年3月,省委、省政府在沂南县召开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部署全省第一轮试点工作,要求每个市至少安排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由市、县、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一轮试点经验,部署安排第二轮试点工作,将试点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市、区)。201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当年全省50%以上的村(社区)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从2014年开始,省委连续3年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2014年3月,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在我省济宁市召开,汪洋副总理对我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后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整省试点单位。到2015年底,全省73910个村(社区)完成了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占有耕地村(社区)总数的95.9%;确权承包耕地面积8815.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总数的98.1%,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今年6月,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全面完成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和省级抽查验收工作,有关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的报告,经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后,9月份已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当然,尽管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这只是农村改革发展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仍有极个别村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展确权工作;有的地方信息化建设和档案整理滞后,县级数据库建设和档案管理水平亟需规范提升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农村改革持续全面深入,进一步释放农村改革动能和红利,让农民更多受益,让农业更快发展,让农村更加和谐。
记 者:山东省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有哪些经验?
王金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工作任务相当繁杂的系统工程。为扎实稳妥推进这项改革任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5月省里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档案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等9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乡(镇)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上下工作整体联动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保障了全省工作按照“村委是实施主体,乡(镇)是责任主体,县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稳妥有序向前推进。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掌握科学方法。省里先后在滕州市、昌邑市、汶上县、沂南县、乐陵市、临清市等地安排了两轮试点,逐步摸索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5123”工作法,并在全省面上进行推广,成为工作基本遵循。“5123”工作法,即整个工作分5个阶段:组织宣传、调查核实、勘界测绘、审核确认、资料存档。12个工作步骤:成立工作班子、政策宣传动员、相关资料收集、入户调查核实、实地勘界测绘、有关信息录入、形成地籍草图、确认空间位置和面积、填写确认书和签订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信息系统及资料归档。3榜公示制度:第一榜公示农户二轮延包家庭成员及承包地块信息摸底调查结果;第二榜公示农户指界后的承包土地的位置及测绘面积地籍草图;第三榜公示经过纠错后的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地籍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代表签字确认。
三是坚持质量优先,严把关键环节。各地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工作质量。一是严把权属调查关。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二轮延包原始资料进行清查整理,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土地变动等情况进行收集、核对,查清家庭成员、承包地权属、四至等基础信息,在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确认。二是严把测绘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在老百姓指界的基础上,采用“图解+实测”的方法,将每个农户的承包地块面积、位置调绘成图,在村内进行第二次公示确认;修正错误后,将最终形成的地籍图在村内进行第三次公示确认,确保测绘精度符合要求、测绘成果农民认可。三是严把证书发放关。证书发放到户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最终成果,也是对确权工作质量的最终检验。为此省里专门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工作进行了暗访,今年春节又安排省农业厅家在农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各市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督导,确保证书及时发放到户。
四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策操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三不变,一严禁”。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34个普遍性问题,省里编印了《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逐项解读政策,指导工作实践。对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疑难问题,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由村民民主协商解决,确保确权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对于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难点村及“两田制”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按照“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原则要求,实行分类指导、一村一策,探索采取“确权确地到户”、“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利不确地”等3种方式,依法进行确权,既保护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确权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发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效用,提高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各地严格按照农业部技术标准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数据库,逐步实现了入库数据真实、完整、规范。在此基础上,各地按照标准要求,向省里汇交土地确权登记数据,为建成省级数据库、形成全省农村承包土地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将为下一步开展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落实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信息支撑。为搭建全省信息管理平台,省财政列支预算资金1124.5万元,支持研发设计了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正式运行后,省、市、县、乡、村五级可以分级、分权限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动态化管理。
六是坚持严格验收标准,规范成果检查验收。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省里制定《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明确了成果检查验收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采取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省级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各市在完成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的基础上,才能申请省级抽查验收。省里重点就以下6个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一是辖区内所有县(市、区)90%以上有耕地的村(社区)完成确权工作;二是以集体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确权面积达90%以上;三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数据库;四是档案按标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和存放;五是完成县级自检自查、市级初步验收;六是市级初步验收完成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满足上述条件的,省里组成抽查验收专家组,采取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测相结合形式,随机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乡(镇)、样本村和样本户,进行现场查阅档案资料、检验技术成果和进村入户调查。对各地在抽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现场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记 者: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山东省取得了哪些成效?如何评价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王金宝: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了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为进一步落实好惠农政策、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条件,以此为契机,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实现了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这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有效杜绝了村干部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安心带着土地承包权进城务工落户,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为土地“三权分置”理论实践打下了基础。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了农民土地承包权,让一家一户农民转出土地更安心,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更放心,促进了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现实难题,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2569.5万亩,占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面积的27.3%,比2012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加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紧密型生产基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所覆盖的面积,全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
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活化了土地权能,为实现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探索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奠定了基础。目前,山东省有10个县(市、区)被国家确定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单位,有76个县(市、区)探索发放了土地经营权证,有43个县(市、区)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9.1亿元,为破解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创出了路径。
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利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资源进行股权量化,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目前,山东省有1.01万个村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占总数的12.3%,量化资产总额746.8亿元,累计股金分红21.6亿元。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力促进了山东省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育。目前,全省已建立省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个,市级3个,县级109个,累计实现交易额206亿元。
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确权颁证成果效用,山东省按照农业部技术标准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数据库,最终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省级数据库。系统正式运行后,省、市、县、乡四级可以分级、分权限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打下了基础。也为下一步实现全省“一张图管地”,开展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落实惠农政策、发展农业产业提供信息支撑。
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个别地方在二轮延包中形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人地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到当地农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乃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许多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全省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农村基层政权坚实稳固的良好局面。
记 者:山东通过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今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王金宝:我认为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两个方面。
一是管理内容更加丰富。以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侧重于承包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营权证发放这些静态的管理活动。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后,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按照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的要求,将向承包合同管理、登记管理、流转管理和纠纷调处四位一体管理并重转变。
二是管理手段更加先进。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我省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管理部门可按系统授予权限登陆,查询农户承包土地位置,发布相关信息,办理有关业务,实施在线监管,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可视化、网络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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