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人多地少的制约——论全面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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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科学谋划“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系列谈(二)

突破人多地少的制约

——论全面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水平

本刊评论员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直以来,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小规模分散经营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各地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有益探索。

实践证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是把现代生产要素、经营模式、发展理念引入农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这是中央把握农业生产关系变化新趋势,应对现代农业发展新挑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适应我国农业多样化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过去一年,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通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夯实了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基础。目前全国已有224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4.8亿亩,确权登记面积超过3亿亩。通过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载体。目前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已达28.8万家,经营面积超过4000万亩;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50多万家,入社农户突破1亿户;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5.4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通过提高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水平,不断规范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环境。目前,全国县(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数量达到1324个,乡镇成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数量超过1.7万个,搭建了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平台,优化了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发展的环境。

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效果来看,各地形式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日趋明显。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全面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水平。

一是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研究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建议。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

二是继续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做实做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按照5年基本完成的要求,倒排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

三是研究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的意见,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制度,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四是抓紧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促进农户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是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激发亿万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丰富适度规模经营的具体实践形式,探索土地集中型、服务集中型两种规模经营方式和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元化经营主体的有效结合形式。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农业农村好形势进入巩固发展的关键期。我们要认真领会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应和竞争力,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让更广大的农民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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