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强调:“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随着农村改革的发展,扶贫投入的增多,政策机制的不断深入与完善,革命老区的扶贫工作已进入新阶段。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针对新形势下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笔者对此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建立贫困分类识别机制确保认定公平
在实际工作中,贫困对象的确认工作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对不同贫困对象分类扶持帮扶不够。大部分老区村在贫困确认上存在贫困对象的“轮流坐庄”现象,影响了分类帮扶计划和措施的落实。二是在指标分配的确定上,贫困户指标低于实际数量,连片指标挤兑了插花贫困户。三是不同类型的贫困村缺乏分类扶持。对资源缺乏型、生态恶劣型、交通闭塞型、人才缺乏型等不同类型的贫困村没有做到针对性扶持,造成扶贫资源的低效。
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一是建立“民主选穷机制”。建立公示评定、定期抽查的选穷机制,由村委、村民代表、乡干部参与 “民主选穷”。二是建立指标分配和监督机制。构建由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乡村代表和贫困户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指标分配机构,使分配指标与实际贫困状况有效对接。同时结合多元化的、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打破基层政权之间权力和利益的纠葛,实现真正的精准扶贫目标。
建立产业扶贫入户机制保障扶贫效果
目前革命老区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大多非常滞后。主要有四类,一是无资源无产业;二是有资源无产业,资源闲置;三是有产业无特色,产业趋同,产品单一;四是组织化程度低,小农分散经营,无标准生产,无组织销售,产业发展的风险大,效益差。
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一是注重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在发展产业上分区定位,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走差异化发展之路。从目标人群、上市季节、功能用途、销售区域等领域,突出个性,变地域特色为市场名牌。如洛阳市宜阳县盐镇贾院村,充分利用五百余年种植猪皮柿的资源优势,把分散种植的几十户柿农组织起来,组建了尚怡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实行育苗、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管理,从2012年组建专业合作社,到2014年已发展2800户加入合作社,柿树种植面积由100亩发展到4400亩,在2014年上海农产品博览会上获得“优质农产品”称号。二是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责权对等、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洛阳革命老区的产业扶贫大都是企业带动型,要使企业和农户实现双赢,必须责权对等、利益共享,实现利益的联结。伊川县彭婆镇槐庄村三位羊肉馆小老板,通过考察,利用该村的荒山野沟和丰盛的饲草资源,做起了养羊事业,合伙投资300万元,办起了国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他们通过合同、契约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种机制考虑到了“赚钱怎么分”、“亏了怎么办”,探索了公司分配、合同产销、价格保护、风险基金等制度,做到参与主体在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都能分享利益,变买卖双方的博弈关系为分工协作的共赢关系。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已组织50户贫困农户加入了养殖小尾寒羊的队伍,并带动200户农户收购青贮饲草,仅一年就使养殖户实现了脱贫。
建立教育扶智机制增强发展后劲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洛阳老区贫困村务农人员55岁以上的占56%以上,女劳力占65%以上,新生代农村劳动力89%外出务工,农村出现了“四缺”现象,即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行政服务缺领导,农村建设缺人力。使得农村内生力量不足,“谁来务农”、“谁来富农”、“谁来管农”已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因此,激发老区贫困村的内生力量,通过扶贫资源的投入扶出智力,是当务之急。
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一是建立政府、企业和培训对象三方联动机制。该机制建立的核心是要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由政府牵头与培训基地签约,与企业联合培训。通过培训把扶贫的对象变为产业工人、产业农民和有资质的各类人才。实践证明,将培训基地建在企业,拓展到车间,是解决机构培训与企业用工脱节的有效模式。培训要与市场需求结合,与当地优势资源的开发、先进技术的推广相结合,要尊重农民意愿,使务农的掌握农业科技、务工的具有就业技能、创业的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建立能人示范带动机制。目前贫困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都存在“无处创业”、“不会创业”、“无资创业”的问题。而通过同村、同组、同院的能人典型示范,可以有效带动创业。如洛阳市偃师市佃庄镇的“保姆村”、嵩县的“海员村”、宜阳县丰李镇的“建筑村”等,都是能人带动效应的典型。加之贷款扶持、资助项目等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有条件的扶贫对象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三是建立教育增智机制。大量的调研资料证明,贫困者最缺乏的是知识资源,贫困地区最稀缺的是人才资本。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贫困地区优秀教师的待遇要给予适当提升,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建立多元化筹措机制解决资金难题
募集社会资本增强扶贫力度,开展社会化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洛阳做了很多有效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成立了洛阳市扶贫开发协会和扶贫基金会,会同社会商会组织和一些爱心人士,通过推介社会化扶贫项目的对接,不断扩大扶贫资源的范围与扶贫的力度。2014年该协会共募集资金8048万元,实施项目540余个,有效地支持了扶贫开发。但这些有效的社会资本筹措办法还远远不能适应扶贫深度开发的需求,尤其革命老区偏远贫困乡村,来自社会资本的帮助仅占总扶贫资金的0.7%左右。
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挥民间金融参与扶贫的积极作用。近几年农村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这些组织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扶贫项目开发实施做出了很大贡献。如贫困村的扶贫互助社,依托有实体基础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组织的内部融资机构等都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二是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开发老区贫困地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洛阳地区工商资本投入农业的规模大多在2000~4000万元,约占76%以上,经营的大都是观光休闲农业,其次是农产品加工,28%左右是规模养殖业。投入农业的模式90%的企业是“企业+农户”与“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的经营效益大都在销售环节,农民得到的主要是土地租金和劳务收入。这种经营模式主要利用农村闲散留守老人与妇女务工,不误农时,所以深受欢迎。但在实践中,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少数企业投资农业有投机行为,以“空心合作社”变相圈地;其二,区域内投资领域趋同化,同一产品多家开发,无生产标准,存在恶性竞争。因此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开发,必须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前提,保障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权利。孟津县锦林农业开发公司,搞生态小米种植与加工,租赁农民的承包田后,坚持谁的地谁耕种,实行企业统一服务,订单收购,超产奖励,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在第一年实验100户农民种谷的基础上,第二年自发的加入锦林公司的农户超过了2000户。锦林公司的老板盛怀林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也要解决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只有企业为农民搞好服务,才能实现农民增收、企业赢利。”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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