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7月底,山西全省各市县均建立了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共筹集周转金3.79亿元,将在紧急情况下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8月23日新华网)
这个欠薪应急周转金有别于之前我们已经熟悉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者只适用于建筑领域,而前者适用于所有用工领域——对没有预存工资保证金的非法建设项目及其他无力支付、欠薪逃匿的制造业、餐饮业等用人单位,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以及协调工会应急救助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体现了政府的担当,体现了政府帮农民工讨薪的决心和诚意。在没有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语境下,农民工遭遇欠薪时,往往要自行承担很多责任,承担讨薪的成本和压力,承受各种困难、挫折、伤害和委屈,甚至承受讨薪不利的后果。而有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由政府先行垫付工资,然后再由政府向欠薪单位追讨,农民工就卸下了讨薪的负担,就不会再遭遇讨薪难,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相应的,农民工就能够免去讨薪的麻烦,节省讨薪的成本和精力,就能更及时更有效地维护薪酬权益。相比农民工,政府掌握更多信息,掌握更多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政府更强势,政府从农民工的手中接过讨薪责任后,再向欠薪单位追讨的影响力更大,效率和成功率更高。
由政府代农民工向欠薪单位追讨工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一些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的欠薪侥幸心理,倒逼用人单位增强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承担薪酬支付责任。欠薪应急周转金向农民工提供薪酬兜底保障,有助于增进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互信,改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用人单位的招工工作。
有了好的制度,还要有好的执行。要把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到实处,政府须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必须按照预算足额拨付到位,不能拖欠,确保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有米下炊”,能够满足农民工的需求;第二,政府要建立高效的再追讨机制,尽最大努力向欠薪单位追讨,尽可能地使垫付的工资被回笼,确保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良性循环;第三,政府要简化向农民工先行垫付工资的手续,让农民工切实体会到方便,切实得到实惠。(河北省滦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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