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紧密联盟——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这是安徽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创举,也是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理论与实践上的探索创新。
一、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的时代背景
主体有需求。随着市场经济和“四化”同步的深入推进,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践中,单一的市场主体不能有效应对自然、市场、技术等风险,如农业企业面临原材料供应渠道不稳定及质量安全问题,家庭农场存在技术、资金、市场、社会化服务等问题,服务性合作社缺少稳定的服务对象,效益难以保证等。通过几大主体相互融合,以契约形式结成稳定的交易关系,大大降低了风险,组成利益共同体,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可以说,市场经济下,经营主体趋利避害的内生需求,是联合体发展的内生动力。
政策有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2014 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都作了明确部署。2014年、2015年的安徽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出台扶持产业化联合体办法,择优扶持一批示范联合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发展农业产业化,要在“内外联动”上下功夫,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汪洋副总理强调,要加快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让生产农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可以说,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判断、新要求,为联合体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践有探索。安徽在农业产业组织发展过程中,大致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以前),主要形式是“公司+农户”的买单型,解决的是农户与市场的对接问题。第二阶段(2000-2006年),主要形式是“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协会)+农户” 的订单型,提高了农民抗风险能力。第三阶段(2006年以来),主要形式是“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松散联合型。第四阶段(2012年以来),安徽宿州等地探索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紧密型产业联合体,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安徽建立的联合体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是种苗繁育引领型(如隆平高科、荃银高科、淮河产业联合体);二是加工营销导向型(如巢湖槐祥工贸、庐江县双福粮油工贸);三是生产供应服务型(如省天禾公司、宿州意利达);四是收储延伸保障型(如凤台粮食银行、太和三泰粮食银行)。
以双福粮油为例:安徽双福粮油工贸成立于2003年11月,是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双福粮油联合13个家庭农场和17个种粮大户,建立了以双福集团为核心的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几年的发展,成效明显。我们曾依据该企业的资料和数据,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分析了联合体成立前后运营效益的变化情况。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成立前后,综合效益指数变化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2007年。在双福集团成立后的4年时间里,公司获得了较快发展,综合效益指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由2004年的0.4104增长到2007年的0.7045,年均增长0.098。第二阶段, 2008-2011年。期间,双福集团发展遭遇严重瓶颈,农户生产经营效率较低,机械化程度偏低,导致其综合效益指数停滞不前,期间甚至出现综合效益下降的情况,2011年综合效益指数仅比2007年增加1.13%。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2012年双福集团牵头组建双福粮油产业化联合体,组建初期的联合体综合效益指数就达到0.8377,比2011年增加了12.2%,较联合体成立之前有了显著提升。2013年,在联合体整体架构已经成型,内部各经营主体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联合体综合效益实现了跳跃式增长,指数较2011年联合体成立前一年增长了0.3894,年均增长24.26%。由此可见,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立之后,其综合效益较成立前有了显著提升。
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机理探析
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总结实践中的做法,所谓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就是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产业品牌为市场导向,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契约形成要素、产业、利益的紧密连接,集生产、加工、服务为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联盟。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产业化”不同于“产业”。“产业”的概念是属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宏观的集合概念”,它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产业化”是指要使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7月,安徽省农委提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的概念,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同一农业产业一、二、三产业各主体的内部联合,而农业产业联合体,是相对农业产业一个产业与另一产业外部联合而言的,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联合体内部的运行机理可分别从规模经济、交易费用、专业分工和利益博弈等四个理论方面加以理解,规模经济理论解决的是联合的动力机制问题,交易费用理论解决的是联合的约束机制问题,专业分工理论解决的是作用机制问题,利益博弈理论解决的是传导机制问题。这些理论最终也体现在通过“三大链接”推动联合体的发展。一是实现要素链接。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除了传统的土地、劳动和资本外,还包括管理、信息、技术等。联合体的要素是通过品牌集聚起来的,在市场上表现为优质优价。要打造这个品牌,需要各主体齐心合力,各要素优化配置。龙头企业是核心,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制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和供销服务,开展技术培训等;家庭农场主要从事种植养殖,使用优良品种,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按要求使用合格投入品;合作社主要是专业化服务,比如种植业里的耕种收管,养殖业里的疫病防控等,在规模经营中降低成本,获得规模效益。二是促进产业链接。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组织起来,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通过专业化的分工,实现了产业的紧密链接,使农业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休闲旅游等环节延伸,实现加工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形成了优势产业集聚,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效益。联合体可以依托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塑造农产品优势品牌,实行投入品源头管控,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促进利益链接。各类主体通过契约、合同等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生产上,家庭农场按照龙头企业的订单进行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以高于市场价收购,并以适当方式利润返还。服务上,家庭农场、合作社享受批量购买农资及服务价格的优惠,降低了生产成本。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并提供联动保险。机制上,家庭农场可以参股龙头企业,分享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一杯羹,龙头企业也可以入股家庭农场。在养殖业中,还可以从各自的盈利中提出风险金,以应对疫病和市场风险。
三、安徽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成效初显
目前,安徽各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呈快速发展的态势。据调查摸底,目前全省已有各类型联合体近900个,形成的产值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0%左右,联合体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宿州市由2012年9月份最初的16个试点,目前已发展到129个,涉及农业企业143个,合作社526个,家庭农场903个,覆盖了粮食、畜禽、林业、水产等多类型主导产业,2014年产值近200亿元,占该市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5%以上。
龙头企业有了稳定的符合要求的原料来源。企业通过直接与家庭农场联结,建立了稳定的生产基地,既确保了原料稳定供给,又减少了原料采购中间环节,节约了成本。企业指导监督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了企业对农产品的质量需求,解决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后顾之忧。
家庭农场解决了生产经营中的诸多困难。联合体经营最大的受益者是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实行全程技术服务,解决了家庭农场使用新技术的问题,低价提供生产资料和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解决了家庭农场产品销售问题,也增加了家庭农场收入。如,砀山县兴达生猪联合体由龙头企业投资300万元兴建了一个年产20万吨的饲料加工厂,以每市斤低于市场0.1元的价格供给联合体成员,每头商品猪节省饲料款50~60元,通过药品、疫苗集中采购和使用,每头商品猪节省16元,公司以高于市场价0.2元/斤价格收购,每头商品猪增收40元,三项合计家庭农场每头猪增收110元以上。
合作社提高了效益。在联合体中,产业类合作社增加效益的途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协助企业落实生产技术服务中,获得了一定服务费;二是在帮助龙头企业统一组织生产资料供应及产品回收中,龙头企业给予相应的提成。服务类合作社通过加入联合体,有了稳定的服务面积和集中连片的服务环境,从而使服务效益有了保障。如淮河农机服务合作社,与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的13个家庭农场的7800亩粮食生产签订全程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后,再也不用东奔西跑找活干,作业效率提高30%以上,在让利给家庭农场一定的作业费后,合作社的收入也得到了提高。
四、下一步安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着力点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要求,安徽将大力培育各类联合体,力争用5年时间,推动全省联合体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努力实现联合体运行良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促共赢,产业、要素和利益联结紧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日益明显的发展目标。力争2016年底,全省各类联合体达到10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100个,“十三五”末,全省各类联合体达到30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500个。
开展示范联合体创建。安徽将出台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示范产业联合体评选,对示范联合体给予重点支持,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安徽各市、县也将开展示范产业联合体创建活动,对被评选为示范产业联合体的,可参照省级示范联合体扶持办法,给予重点扶持。
加大对示范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扶持的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联合体内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提标扩面等。创新扶持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资金,可设立融资担保风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重点解决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国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细则,加大设施农用地保障支持力度。
搭建促进联合体发展平台。搭建人才支持平台,整合科教资源,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专家到联合体进行技术指导,开展“院企共建”等人才支持。搭建主体培训平台,开展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联合体的经营管理能力。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对联合体统一核定授信额度,打包授信、分户使用、随用随借、按期归还。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打造覆盖联合体所在区域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强农惠农政策、新技术应用、农产品供求、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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