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农村改革聚焦五大关键领域 ——中农办陈锡文、韩俊解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记者 字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这是当前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设计,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部署。《方案》有哪些新亮点?释放了哪些新信息?11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介绍《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方案》和五中全会是什么关系?

陈锡文表示,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各方面的改革发展都做出了明确部署,其中当然也包括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起草《方案》的过程,也正是起草五中全会《建议》中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政策部署的过程。可以说,尽管《方案》发在五中全会之前,但也是体现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文件。

《方案》对深化农村改革提纲挈领地提出了五大领域,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三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四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五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并从这五大领域出发,一共梳理出26项重大改革措施。

陈锡文分析指出,正如五中全会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之间有着紧密联系,不可偏废一样,《方案》提出的这些改革领域和重大措施,相互之间也有着很密切的联系。他举例说,“比如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项工作谁来组织、谁来指导呢?如果不通过农村基层组织,这件事情是做不好的,所以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央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同时也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让农村基层组织能够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这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他表示,《方案》当中有一些内容已经开始试点,今后随着时间的变化、实践的变化,还会提出一些新的改革方案,但是重要的是要把握农村改革方方面面相互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联性,需要协调推进,不可偏废。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在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与9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凸显。如何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让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利?《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陈锡文表示,《方案》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他说,“中国农村实际上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主体当然是农村集体经济,我们整个国土面积中大约45%-46%的面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中包括18亿亩耕地、还有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因此,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体系中显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陈锡文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耕地;二是农村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如物业经济和物流经济;三是农村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如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等。他分析指出,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结果,我国现在保有耕地20.2亿亩,有2.3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的土地。因此,怎样进一步明晰耕地产权制度,是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试点3年,在全国2200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今年6月份共有2.6亿亩农民承包地明确了承包经营权,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它的用益物权的性质,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

粮食改革要贴近市场 同时兼顾农民合法收益

粮食连年丰收,今年三大主粮的价格受到媒体的极大关注。陈锡文表示,《方案》里对整个粮食价格改革的形成机制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就是粮食价格的形成应当贴近市场,同时要兼顾农民的合法收益。这是未来形成中国粮食价格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陈锡文分析说,“当前粮食的形势确实是非常复杂。从表面上来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数量在不断增长。一是连续12年国内粮食产量在不断增长,二是从2010年以来中国进口的粮食数量在不断增长,三是目前的粮食库存在不断增长。这个情况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自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全球出现了对大宗产品需求的疲软,这个影响延续到2010年以后,除了像农产品这样的大宗产品之外,也包括能源产品、矿产品,都出现了价格的大幅度下跌。如果和2011年相比,目前国际市场三大主粮的粮价差不多跌下去40%~50%,这是全球的局面。”

陈锡文认为,降低玉米的临储价也是考虑到当前粮价这种复杂的情况,不能让种粮农民太吃亏,还要注意保障他们的利益,下一步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把价格和补贴分开,价格主要是由市场形成,农民按市场价卖粮,经营主体按市场价收粮,这样就把粮食市场搞活了。如果市场价过低,政府要采取适当的政策,直接补贴农民,保护农民的合理利益。

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三农”

韩俊表示,最近几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很大,公共财政可以说实现了对“三农”领域的全方位覆盖。过去农村的事农民自己办,现在可以说农村的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越来越以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主要的资金渠道。

韩俊分析说,“我们这些年‘三农’政策的一条主线是‘多予、少取、放活’,现在基本上对农民不取了,‘多予’的力度越来越大。《方案》里专门就农业支持保护提出了今后的政策目标。五中全会《建议》里面也明确提出,要持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要完善农业的补贴制度。现在虽然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加大,财政形势跟前几年也不一样,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无论国家财政多么困难,今后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对‘三农’的投入不会减少。”

韩俊认为,在新的情况下,财政支持的方式也需要进行创新,可以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建立担保体系,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有回报的、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现代农业的开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参与一些有收益的水利项目等。

“今年一至三季度,我国‘三农’领域农业投资增长超过26%,尤其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旅游业方面的投资增长得更快,可以说‘三农’的很多领域还是投资洼地,今后怎样把财政资金用好,提高它的使用效率,能够调动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三农’,这是一篇大文章。” 韩俊说。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破解“谁来种地”困局

农业生产依赖“3861”部队、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农业面临后继乏人……“谁来种地”成为“三农”政策当中要破解的一大难题。

“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农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别是要把中年人留在农村,否则农村很有可能会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成为一个记忆中的故园。” 韩俊建议,要将新型农业主体的培育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结合起来,要创造条件让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甚至让一些农业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愿意回到农村去务农。

“我最近看到江苏省做了一个调查,在大学里愿意回到农村务农的占到了5%-6%,我看到这个数据还挺惊喜的,如果这个数连1%都不到的话,就很成问题了。” 韩俊表示,发达国家的农民是职业化的,农场主很多都是大学本科毕业。而我们现在农村大部分农户就是七八亩地到十几亩地,这么一点地,种粮食赚的钱跟在城里打一个月的工差不多,没有吸引力。

韩俊建议,要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要让农业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业,必须要形成适度的规模。“如果种地的话,要达到一两百亩可能在中原地区才能够有一个像样的收入,跟打工的收入差不多。同时,要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农业保险等配套制度建设一定要跟上,农业职业教育一定要跟上,这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韩俊说。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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