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正经历复杂的转型,社会治理存在诸多漏洞和盲区,亟待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治理、社会组织治理、居民自治,是三种主要的社会治理结构的类型。转型期的中国,虽然各类治理模式都在扩大,但扩展的速度并不相同。从国家发展阶段上看,我国社会尚处于需要强政府进行管理的阶段。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应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以加强政府主导作用为基调,在界定政府和市场关系、政社分开基础上,通过规划、政策、制度、资源、监管来引领和治理社会,以强化服务和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重构乡村中心、农民主体的乡村社会。
探索村支部书记派驻制。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选个好支书。村支书职位虽小,但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直接连着千家万户,重莫大焉。激励不足是影响村支书发挥作用的比较普遍的问题。一些地方通过提高待遇、考录乡镇干部等办法提高村支书的积极性,采取机关下派、村企交流、以强带弱、大学生村官、对外招聘等多种形式,选聘优秀人才充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可以考虑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探索村党支部书记派驻制,村支书纳入公务人员管理,由上级党委委任、驻村,逐步实行“职业化”、“公务员化”。同时,适应农村社会结构、产业布局、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推行城乡共建、村企联建、村村共建,把支部建到农村企业上,建到合作社、技术协会等产业化组织上,建到基地园区里,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
大规模开发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做好服务,就是最好的治理。应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城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需要有人来做。一些地方近年积极探索开发农村公益岗位。四川省壤塘县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197个,公共服务管理临时岗位552个,创造性提出了路桥管护员、安全饮水管护员、村级健康卫生服务员等。公益岗位既有效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农村无业青年的就业,又能推进了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防灾避险等工作,确保了农村各项事业有人在管、有人能管,能够实现多赢。建议在国家层面统一做出规划和实施。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律制度是处理社会各项事务的基准。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让老百姓信得过、用得起法律。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摒弃该用法治的时候不敢亮剑、花钱买平安、和稀泥等做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处理矛盾和难题,健全完善依法治理社会事务的制度规范,建立依法维权和解决矛盾纠纷机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培育基层干部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应下力气解决农民群众进不起法院的问题,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巡回法庭,设立诉讼站点,减免诉讼费,保证农民群众,尤其是“三留守”人员、贫困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以及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及时、低成本甚至免费得到法律帮助,让基层纠纷更多走进法院。
构建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在城乡流动加速、农情民情急剧变化的今天,必须依靠科技利器构建平台网络、提高治理能力。浙江省松阳县建立了村级“民情地图”,地形地貌、村容村貌、产业发展、农户从业情况、村级组织和基层管理服务体系、结对帮扶、需要重点管理服务的人、自然灾害隐患区域及避灾抢险线路等一览无余,全县401个行政村的2406幅“民情地图”组合起来则形成了一个民情综合信息体系。鼠标一点,民情尽显,使基层管理中的“上面千根线”与“基层一张网”实现了无缝对接、全面融合。这种做法值得总结推广。乡村两级不缺信息网络、不缺台账,组织、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各建各的网、各打各的算盘,缺的是统一联通共享。建议整合相关部门现有的体系和项目,绘制一张民情大地图,建立全面覆盖、动态更新、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全国一体的乡村综合信息系统,发挥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积极利用村规民约等传统社会治理资源。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这个国家、地区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解决乡村的问题还得在乡村的土壤上探寻适合的道路和办法。村规民约、家庭伦理等植根于民间社会并与民众生活密不可分,凝聚着一方水土人民共同的情感、精神、道德观念及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规范性,是社会治理重要的非正式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我们把宗族、祠堂看成冲击政权的力量,把孝悌等传统伦理视作洪水猛兽,主流价值观脱离家庭这个最大的本位,结果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了。从调研看,各地的村规民约大多包括遵纪守法,孝亲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和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等这些值得珍视的传统价值观。应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构乡村道德、凝聚人心的作用,使之在社会治理的具体制度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探索道德伦理载体建设,引导多种形式的群众议、群众定、群众评活动来激活民间“价值舆论场”,建立道德评价结果的奖惩制度,发挥其兴礼作教、抚民化俗的作用。
建立一站式、立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针对农村隐患多、人群辨识抵抗风险能力脆弱等特性,编织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应在三个方面加强。首先,下移执法重心,下沉力量,夯实基层基础。我国政府治理能力头重脚轻,越到基层、一线,力量越薄弱。农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农村治安形势、预防控制犯罪的艰巨任务不相适应。根据在山东德州市的调研,当地基层所一般为10人左右,而相比管辖区域内人口总数,最少的镇也有2万以上,相当于1个公安干警负责2000余人的社会治安。全县基层法庭一共5个,承担着全县9个镇街(开发区)的基层法院工作。其次,推进综合执法、综合治理。农村适合大合唱,执法管理的种类宜粗不宜细、宜统不宜分,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在乡镇一级,公安、工商、法院、食药、安监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受理、管理和处理,建立一站式立体化的防控体系。最后,应打破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的利益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严禁收和支挂钩,严禁罚没收费分成返还。
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村民自治形式。政府主导不但不排斥乡村自治,恰恰相反,包容、需要且有助于村民自治。利益相关是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和载体,利益结构、产权结构决定村民自治的形式、范围和效果。土地所有权在村小组或者自然村的,以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实施自治更能落地,更有吸引力、凝聚力。近年在安徽、广东、广西等地先后出现了村委会以下的村民自治形式,就是利益相关决定自治方式的体现。目前全国农村土地50%以上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应以行政村自治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条件和情况,开展在农村社区、自然村屯、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农村集体产权为乡镇一级所有的地方,开展乡镇一级的村民自治试点,不断扩大村民自治的领域与范围。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各种基层民主协商形式的职权、范围、召集方式和管理章程,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作者系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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