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如何做好村集体和合作社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5-08-12 14:44:50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周渝琳 字号:【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供了更科学、更规范的指导。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探讨如何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务处理等工作。

  新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处理要点

  生物资产核算。新制度将原“农业资产”调整为“生物资产”科目,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例如,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了一大片杨树,用于成材后销售,这片杨树就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若种植的是苹果树,以产出苹果销售为目的,则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而用于防风固沙的绿化林,就是公益性生物资产。在账务处理时,要根据不同生物资产的特点和计价原则进行准确核算。购入的生物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等计价;自行栽培、营造的生物资产,要按照规定归集成本。

  新增科目的应用。新制度增加了“无形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专项应付款”等科目。以“无形资产”为例,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一项土地使用权或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摊销。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的资产,应先通过该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收入与费用的准确核算。新制度把原“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内容按经济实质分别调整纳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科目。比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经营收入”;而对外投资取得的分红,则应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要准确区分“公益支出”与其他费用,确保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的强化

  成员权益核算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细化成员权益核算。除了记录成员的出资额,还要详细反映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等。例如,在年底盈余分配时,要根据成员的交易量和出资比例等因素,准确计算每个成员应得的盈余返还和分红,通过规范的成员账户设置,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成本核算的深化。在成本核算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更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以蔬菜种植合作社为例,不仅要核算种子、化肥、农药等直接成本,还要将土地流转费用、农业设施折旧、人工管理费用等间接成本合理分摊到每一种蔬菜产品上。可以采用品种法、分批法等成本核算方法,根据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核算方式,以准确反映产品成本,为定价和盈利分析提供依据。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规范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要准确反映合作社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盈余及盈余分配表要清晰展示合作社的经营成果和盈余分配情况。同时,要加强财务报表的分析和利用,通过财务指标分析,如资产负债率、利润率等,了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为决策提供支持。

  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措施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可以邀请专家进行培训,或者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和研讨会,不断更新知识,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重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例如,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实行审批与支付分离;在物资采购方面,要建立严格的采购审批和验收制度。

  加强外部监督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监督指导。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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