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以提升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能力、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正向激励,走出了一条服务推动、规范引领的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路子。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作
一是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翠屏区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农民合作社注册、注销、年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将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名单推送给区农业农村局,以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核实和培育。区农业农村局将农民合作社监测过程中发现的“空壳社”“僵尸社”名单推送给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依法引导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注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农民合作社年报工作,引导未报送年报的农民合作社及时补报,并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二是建立三级指导管理机制。成立翠屏区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区级涉农部门和各镇分管领导、村级负责人为成员,设立财务规范、技术指导、品牌建设、项目推进、人才培育5个专班,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完善扶持体系;各镇负责把农民合作社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聚集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各村负责入户指导,收集整理农民合作社发展需求和制约难题,做好上传下达。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形成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健全指导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选育专业辅导队伍。拓宽选聘渠道。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翠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的通知》,积极拓宽选聘渠道,从农经队伍、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中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明确补助标准。聘请15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为农民合作社兼职辅导员(其中镇级辅导员11人、村级辅导员139人),给予每人800元/年的补助;聘请4名市级及以上重点监测合作社带头人为专职辅导员,每季度分片区到乡镇进行指导服务,给予每人5万元/年的补助。明确职能职责。村级辅导员负责对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流转、生产技术、财务规范进行指导,镇级辅导员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年报填报进行指导,区级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的贷款融资、品牌打造、质量认证进行指导。154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分片区对全区农民合作社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确保每家农民合作社每月至少有1名辅导员上门指导服务。镇、村辅导员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向区级辅导员申请协助。开展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财务管理培训班、社务管理培训班,累计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和骨干人员2000余人开展岗前培训,有效提升了辅导员的业务指导能力。
二是建立激励性考评机制。根据辅导员对负责片区合作社的走访服务次数、解决问题个数、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辅导员开展定期考评。专职辅导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季度考核优秀的可获得4000元绩效奖金,四个季度的综合考核情况为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优秀的续聘为下一年度专职辅导员,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社会荣誉;兼职辅导员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续聘为下一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不合格则由所在片区推荐人员递补。2021— 2024年,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共提供运行管理指导1562次、规范指导2343次、市场营销指导2000余次、生产技术指导800余次,2023年底考核合格率98%,20%的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服务满意度100%。
三是打造联合服务中心。2022年,翠屏区立足酿酒专用粮、茶叶、晚熟柑橘、宜宾芽菜、土鸡、油茶6个特色产业,以管理较规范、服务能力强、加工能力大、市场营销好、品牌美誉度高为主要标准,遴选6家规模较大、运行规范、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的合作社共同组建翠屏区农民合作社联合服务中心。截至2023年底,共有106家农民合作社与服务中心签约,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和指导下,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品牌打造等各方面精准化服务,价格低于市场价10%左右,服务满意度达100%。
强化正向激励,丰富服务供给
一是职业保障激发动力。2019年,翠屏区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高素质农民参与职称资格评定的具体政策,打通农民职称认定渠道,2019—2024年共认定初级职称367人、中级职称24人、高级职称3人,其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238人。全省首创实施高素质农民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购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分别给予100%、50%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2021年至今,累计补贴698人次养老和医疗保险441.88万元,解决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从事农业的“后顾之忧”。
二是“头雁”认定引领发展。2022年,翠屏区出台《翠屏区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将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扶持范围,11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被认定为高素质农民“头雁”。“头雁”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可连续三年获得80%的补贴,并享受乡村振兴人才扶持政策的所有优惠。截至2024年,翠屏区已兑现“头雁”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31万元。将高素质农民“头雁”纳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并按照2万元/人的补助标准支持11名农民合作社“头雁”参加四川农业大学等学校为期1年的培育活动,助推“头雁”开阔眼界、拓展人脉、提升综合素质、强化竞争能力。
三是项目支撑提升动能。翠屏区优先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各级财政项目扶持范围,在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上,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倾斜。2022—2024年,翠屏区投入261万元,组织699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综合素质;投入1272万元,支持71家合作社实施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打造科技示范基地8个、百亩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3个,提升了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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