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远期衔接工作建议
时间:2025-07-25 15:58:38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范书红 盛文忠 沈廷金 字号:【

  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24年1月1日施行,各地的会计业务组织工作已全部转入新的机制与程序处理规范。当前的任务重点应当是进一步做好新会计制度与原制度的远期衔接。继续完善地处理好衔接工作中的各种业务操作问题,把新会计制度的调整变化规范,有效推进至下一次改革前各年度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中,编制报告真实有效和系统完整的各期会计信息。本文结合新会计制度中的主要业务处理机制调整要求,以及新旧会计制度远期衔接中的前置问题特点分析,就如何做好新会计制度远期衔接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一、新会计制度主要业务处理机制调整

  新会计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各项会计要素的计量、确认、登记和报告机制都做了很大修改调整:一是在资产要素中,调整了无形资产和生产生性生物资产(原来列为农业资产的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两项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损耗补偿方式。将实际发生的摊销或折耗资产成本,由原来一直按年度直接冲减账面原价补偿,改为以累计折旧提取方式补偿(使原记录入账的资产价值一直保持最初状态,原制度下的账面资产价值净值形态变成为资产原价形态)。二是在负债要素中,调整增加了应付劳务处理业务、利息计提处理业务、集中收取跨收益期收入处理业务,取消了应付福利费业务。要求对应支付给季节性用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实行专项提取和支付核算,对短期或长期借款到期应付利息,实行按期计提核算,对集中一次性收取的多期发包或出租收入实行分期转入经营收入核算,将应付福利费调整至公益支出核算。三是在所有者权益要素中,调整增加了公积公益金明细处理业务、资本主体收益分红业务。要求对公积公益金来按来源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对可分配收益主要按持有集体资产股权(份额)的集体成员一个主体分配核算,取消了所有外来资本主体的投资及其分配核算。另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这些调整变化的业务机制,是远期衔接中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的重要基础,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应当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前置问题

  本次会计制度修改距上次(2004年)修订改革,已经跨越了20年,在这期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先后经历的社会经济发展与调整深化变化较大,对照新会计制度规范要求,便存在或出现了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各种各类的实际问题,也是远期衔接工作组织中应予处理的前置问题。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八种情况:一是一事一议资金使用超支如何处理问题;二是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明细分录如何编制问题;三是固定资产只按使用年限一个标准确定,其构成中的“工器具”与存货资产中“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界限交叉重叠如何划分界定问题;四是收益分配中的“其他”项目提取业务如何处理问题;五是集体股年终分配收益业务如何转账问题;六是月(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标准如何设计问题;七是会计业务登记结账与科目余额结账转账日期时间的定义如何解读问题;八是在2025年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后,要求与村委会(原代行职能主体)财务职能分离中的资产剥离分割、以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调整原账内经营性资产量化股份(份额)、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集体收益等的等重要会计业务处理问题。

  三、新会计制度远期衔接工作建议

  根据以上所述这些调整改革的衔接任务、机制特点和前置问题情况,结合当前农村会计工作业务基础薄弱、专业能力水平相对较低、机构人员变动多、集体经济基础差异大的实际状况,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明确重要工作环节。各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从“新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会计业务工作主体”“会计核算业务组织”“会计工作前提及一般原则”“会计工作管理责任主体”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重要方面,做好连续的会计业务核算处理组织工作,保持会计核算处理及其所形成的会计信息,与新制度机制的各项规范完全相符。

  二是完善会计继续教育网站。将已建立或正在建立的平台监督指导系统,线上开辟面向全国农村财务会计领域的业务学习窗口和阵地,弥补线下培训在学习时间短暂集中、预算安排困难、理解消化程度偏低等各种不足。让广大农村财务会计人员、代理记账服务人员、民主理财人员、业务指导人员和农村管理人员等,根据各自需要随时参加线上交流学习,不断丰富和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实际工作实用能力。

  三是建设“会计工作示范社”。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示范社”建设行动,建立形成业务处理严谨规范、工作制度全面覆盖、财产利益分配关系清晰明确、监督机制科学高效、事项资料系统完整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机制。以示范建设所得效果,带动和促进新会计制度在远期衔接中有效持续执行。

  四是全面提升实行会计电算化。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以及财务会计信息处理业务,要完全纳入全国统一的电算化系统处理,电算化系统的更新、调试、新程序研发、端口开放连接等,一律以新会计制度规范机制为核心标准和处理基础,全面消除改变软件程序系统原来存在的使用孤岛现象。

  五是制定省级实施细则。各省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新旧会计制度在远期持续衔接中所需要解决处理的相关问题,制定具体办法、意见等实施细则,细化说明新会计制度机制要求下的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规范、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规范,保障远期持续性衔接工作有序进行。

  六是依法定要求规范处理前置问题。前述各类已经或必然实际发生存在的新会计制度远期衔接中的前置问题,本质上基本都是属于法定会计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权限职责方面的问题,而不是一般性的会计日常业务技术处理问题,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做出明确处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七条关于“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 和《会计基础规范》等相关法规政策之规定建议:第一,因后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而必须调整的远期衔接前置问题处理,应当由财政部在做出统一具体规定,各集体经济组织以此做出规范处理。第二,其他远期衔接中的前置问题处理,可以由县级以上财政主管指导机关或财政机关授权的行业会计指导部门,正式制定印发相关的书面文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各该辖区集体经济组织以此为准做出规范处理。没有书面规定说明的可继续按原制度规范规定处理,直到新的具体政策文件出台要求调整为止,其他任何部门或组织没有法定的指导处理权限。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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