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以开展三项工作、完善四重保障为抓手,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提升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公信力,达到了“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发展增效”的良好效果。
一、开展三项工作
(一)资源在单——重在标准化与精细化。制定邓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按照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将农村集体资源分类成20个细项,按照“一村一册、一类一表”原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耕地、林地、坑塘、矿产等资源,全面清查、登记,建立集体资源清单,实现资源总量、分布、权属“三清”。目前,已经完成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资源清查和重新登记工作,共清查出资源30407.62亩。
(二)资产在账——重在规范化与数字化。明确资产登记制度,对账户现金、应收账款、短期投资等流动资产,厂房、设备、水利设施、公共建筑等固定资产,公益林、商品林、生产性牲畜等生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实现资产的数字化监管和实时更新,确保所有资产登记在账。对已利用资产签订的合同进行排查,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目前,共清查合同688份,排查出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
(三)资金在管——重在制度化与信息化。出台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管责任,把集体资金纳入统一账户,实行非现金结算,严格落实收支审批流程。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可通过村微信群、扫码登录相关网站等方式查看本村相关“三资”信息,实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二、完善四重保障
(一)组织保障。聚焦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打牢“三资”管理根基。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三资”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村委会负责具体落实,通过网格化管理提升效能;监事会强化监督,保障管理规范透明;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市场化运营,实现“三资”保值增值。
(二)人财保障。成立专门的农村“三资”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分工,加强对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加大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软件,为“三资”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围绕资金、资产、资源、合同管理等方面,健全涵盖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12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监督保障。构建“三资”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常态化监督。一是监事会监督,即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三资”管理的情况开展检查和审计。二是组织监督,即上级党组织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巡察监督,即将“三资”管理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将监督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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