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息烽县永靖镇坪上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悔恨不已:“辜负了组织和村民的信任,内心深感惭愧……”此前,息烽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中,收到审计移送的关于何某某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线索。经查,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最终,何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挪用的资金被追回。
村级“一肩挑”人员是带领村民致富、引领乡村治理的“领头雁”。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靶向施策,提升监督能力,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行权、廉洁履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村干部职能职责,聚焦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村级“三资”管理和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着重从财务管理、项目建设、资产资源收益管理、小微权力运行、干部作风转变等方面入手,通过“室组地”“室地”“组地”等方式开展联动监督,推动对清产核资、经营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天柱县纪委监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合作社项目运行不公开、不透明问题,对全县118个村级合作社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监督发现石洞镇柳鳌村原党总支书记龙某某利用保管村级合作社银行卡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小额支取的方式,套取合作社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日常开支。最终,龙某某受到严肃处理,并退缴所有违纪所得。
健全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监督能力。贵州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人员力量配备,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并按规定推动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同时,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人员分散等问题,完善推广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在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的基础上,把医院、学校等单位和村一级的监督力量纳入片区统筹调配,协作开展重要专项监督、重大案件查办等工作。
加强管理监督既要管人,也要管权。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同时,督促组织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级组织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剑河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村级“一肩挑”人员廉政档案,收录村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内容,并动态更新。荔波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村级事务、社会保障、便民服务等6类33项权力清单,完善25张流程图,明确28项村务公开内容,引导村级干部“照单”履职、依规办事。
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对村级“一肩挑”人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贵州省纪委监委运用贵州民生监督系统,研究建立“领取低保金异常”等一批民生领域数据比对模型,比对发现异常数据并开展核查。2024年至今年4月上旬立案查处187件178人,党纪政务处分162人,追回违规领取资金4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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